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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事討論] 啄一下《咬文嚼字》的年度語文差錯 [打印本頁]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2-23 05:57 PM     標題: 啄一下《咬文嚼字》的年度語文差錯

    上海《咬文嚼字》編輯部21日公布了2011年中國出現頻率最高、覆蓋面最廣的十大常犯語文差錯。+ [0 w5 t* `. w/ q; ^7 {- _
    有“語林啄木鳥”之稱的《咬文嚼字》,是我比較喜歡閱讀的雜志之一,還專門訂了一份,獲益匪淺。印象中,他們是第一次有此“公布”。然而結合公布的內容,筆者倒想“啄”他們一下。因為感到遺憾的是,他們公布的這“十大”,典型性還遠遠不夠。除了排在第一位“社會影響最大的語文差錯”——北京故宮的“撼字門”,第三位的“出現在媒體上的重大知識差錯”——中國共產黨黨徽上的“鐮刀與錘頭”成“鐮刀與斧頭”,第七位的“最容易讀錯的金屬元素名稱”——“鉈”(ta陰平)讀成tuo(陽平)之外,其他的實在平平。諸如“最容易混淆的繁體字”乃“光復”的“復”字入選,只因為電影《辛亥革命》中多次把“光復”誤寫為“光複”。說實在的,如果不是《咬文嚼字》在這裏提出來,相信好多人根本沒留意還有這麼回事,太個案了吧,這就名之以年度“最容易混淆的繁體字”?倘若《咬文嚼字》要借此普及繁體字知識的話,還不如拿“雲”、“後”之類來說事。“古人雲”成“古人雲”、“皇太後”成“皇太後”,日常生活中倒是司空見慣,即便在2011年中舉例子,也會一揪一把。公仔箱論壇8 T  \- Q' f8 [
    誠然,故宮的“撼字門”也是屬于極其個別的現象,但故宮方面對這件事的前後態度,以及由此推開的故宮“N重”深門,使之超越了“語文差錯”的范疇,而上升為公共普遍關注的社會熱點,其入選並獨佔鰲頭便“當之無愧”。中共建黨90周年了,一些媒體仍然把黨徽上的“鐮刀與錘頭”弄成“鐮刀與斧頭”,著實說不過去。6月間發生的中國礦業大學學生“鉈中毒”事件,把這個原本應該遠離大眾生活的字眼一下子拉到了近前,如果大家都讀白字,外人不笑話咱們自己都會不好意思。因而,對這“三大”的入選,筆者並無異議。
' b2 ]; M+ `4 n5 @/ y/ p    “十大”中的多數不僅沒有典型性,更不具備“年度性”。比如“最容易誤用的稱謂是管村主任叫村長”、“使用計量單位時常見的錯誤是把‘攝氏度’分開來說成‘攝氏’多少‘度’”,都屬于老問題,掉了牙的,在2011年表現出了哪些特殊一面?搜腸刮肚也想不出來。至于“災害事故報道中經常混淆的詞語是:泄露/泄漏”、“工程建設中常見的詞語錯誤是‘合龍’誤為‘合攏’”、“學生作文中容易出錯的引語是‘一年之計在于春’中的‘一年之計’容易誤為‘一年之季’或‘一年之際’”、“街頭商店用字中常見的差錯是‘家具’誤為‘家俱’”,其實都屬于尋常得不能再尋常的錯別字,倘若將這些類似“容易出錯”的詞語列舉起來,那可麻煩了,相信每個年度都會不勝枚舉,這幾個榮膺“2011年中國出現頻率最高、覆蓋面最廣”,究竟從何說起呢?
$ M: |* @" l' ~6 p0 x) ?7 m! r    留神處處皆學問。我們習以為常的用法、說法,可能是不準確的甚至是錯的,專業機構及時地以正視聽很有必要。倘若《咬文嚼字》真的如筆者印象是第一次搞這種活動,那麼可能還會有第二次,成為每年的“例牌”也說不定。這樣的話,尤其需要“擲地有聲”,不要讓人隨便啄一下,就能啄出“蟲子”來。(潮 白)
作者: mr2907    時間: 2011-12-23 05:59 PM     標題: 由“年度語文差錯”看對常識的敬畏

      有“語林啄木鳥”之稱的上海《咬文嚼字》編輯部,21日公布了2011年中國出現頻率最高、覆蓋面最廣的十大常犯語文差錯。社會影響最大的語文差錯,是故宮將“捍”誤為“撼”。(12月22日《燕趙都市報》)公仔箱論壇7 ~" F6 d" \8 I! h$ c3 ~
  不難看出,“年度十大語文差錯”都屬常識的范疇。是常識而不知,有些是因為語文知識沒學好,比如把“捍”誤為“撼”、把“光復”誤寫為“光複”、把“泄漏”錯寫成“泄露”等;有些是因為基本常識匱乏,比如把“村主任”誤稱為“村長”、把“攝氏度”分開來說成“攝氏”多少“度”等。tvb now,tvbnow,bttvb2 d" L9 J7 T0 q7 I2 {! {
  常識有知識層面的常識,亦有倫理、法律、規則與制度層面的常識。缺常識可以普及,比如加強中小學語文教育,比如《咬文嚼字》編輯部這樣的舉動。但很多時候,問題並非出在懂不懂常識上。比如,故宮“捍”誤為“撼”之所以影響那麼大,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故宮方面在出了常識性的低級錯誤之後,還擺出拒不認錯的姿態。人非聖賢,出錯了,誠懇地道個歉,公眾能夠理解,如果硬撐著一路錯下去,連“出了錯認錯”的常識都沒有,那就別怪公眾冷嘲熱諷了。公仔箱論壇/ v* m- S' u0 y' I4 w0 L. F
  又比如,12月22日《人民日報》在評論烏坎事件時便坦言,在此事件中,“基層政府最初失誤正在于,沒有正視村民合理的利益訴求,讓理性的上訪升級為過激的行動”;而“回顧近年來的諸多群體性事件,究其實質,大多源于群眾利益訴求得不到紓解和滿足。”誠如斯言。民眾絕大多數常態的基本訴求,本來經過常規的程序、簡單的處理便能化解,個別基層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卻尊崇特權思維、枉顧常態程序,一意孤行、恣意妄為,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最終把“小事情”釀成“大事件”。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O- x/ P5 @! V7 x0 S
  由此可見,一些基本的常識之所以被“放逐”,不是當事人不懂常識,而是他們認為潛規則大于常識,甚至可以淩駕于法律和制度。所以,常識的普及,第一層面在于教會知識,第二層面在于確立規則,第三層面在于嚴厲制度。比如,如果常態的規則與制度,一直未能很好地得到貫徹,逆向作用就是傷害普通公眾對常識的認知、信奉和遵守。在一些地方,在一些領域,正是因為常識一再被“放逐”,才出現了“相煎何太急”的局面。
, K' b: V3 P, ~  ?% `5 L' t  所以,少出問題少出錯,可以是常識教育——“年度十大語文差錯”的提出,便是這種再教育的過程。但更重要的,還在于對規則和制度的信奉、遵守,對常識的敬畏。正如我們看到的那樣,如果包括基層權力在內的管理者,面對民眾的基本訴求時,都能視民生利益為頭等大事,都能以遵守常識為第一要務,小事也不可能變大,更不可能被“拖炸”;換句話說,如果規則制度和常識一直以來都被信奉、遵守與敬畏,公眾也就不會用“相煎何太急”相互傷害的方式,去完成自己的利益訴求。常識容易教導,敬畏常識有時很難——無疑,在“年度十大語文差錯”之外,相關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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