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馬來西亞] 教育部拟修正法案 明年料可帶手機到校 [打印本頁]
作者: 金石良 時間: 2012-7-16 10:19 PM 標題: 教育部拟修正法案 明年料可帶手機到校
教育部拟修正法案 明年料可帶手機到校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下午五時五十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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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F' o5 u4 K, n7 i(布城16日訊)教育部拟修正《1996年教育法令》法案,允許學生攜帶科技産品,包括手提電話到校,如獲總檢察署批準,希望可在明年新學期落實。教育部是于2009年開始嚴厲禁止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學生如被發現攜帶手機就會被沒收。
6 T# `3 [7 T; s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今日在其部門召開記者會時表示,《1996年教育法令》是沿用《1957年教育法令》及《1959年教育紀律法令》修改後所落實的。它賦權予部長可自行要求修正條例,而無需提呈國會3讀通過。他說,該部在收集校方,學生及家長意見後考慮允許學生攜帶科技産品到校,以方便父母和孩子的聯系。tvb now,tvbnow,bttvb' i% L, E# P; ^( b0 w
詢及科技産品的定義時,他解釋,目前科技産品日新月異,功能多樣化,因此無法将他們何者歸類成手機或電腦。“因此,我們考慮在不影響學校教學情況下,允許學生攜帶科技産品。”“另一方面,在2013年,全國學校也推行‘一個精明上網學習’(1 Bestari Net)計劃,學生可以在免費享有網絡的情況下學習。”盡管如此,魏家祥此舉并非鼓勵學生購買科技産品。他也說,教育部和内政部也推行“警方無所不在”計劃,以解決校園外的紀律問題。該計劃是由大馬皇家警察部隊和志願警衛隊執行。主要是在537間學校和71間國際學校巡邏。6 S m2 ~! V# f3 J+ G
未婚懷孕學生 或準回校上課# j1 K+ r& B; |5 }
在拟定同樣的修正法令下,教育部也和衛生部,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合作,考慮讓未婚懷孕的在籍學生,重回學校上課。魏家祥表示,衛生部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在2011年,共有1萬8000名19歲以下的少女懷孕,當中有25%者并未注冊。“有鑒于此,我們希望尋找一個解決方案,而非以退學的方式來施于處罰。”他說,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将負責爲學生進行婚前性行爲的輔導,而衛生部則負責檢驗學生的體重,以及教導避孕等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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