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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婦援組織: 已有家暴法不應立法保護男性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3-8-7 10:34 AM     標題: 婦援組織: 已有家暴法不應立法保護男性

(吉隆坡6日訊)婦女援助組織(WAO)認為,家庭暴力法令已經保護男性,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應全力集中在執行與執法,而不是草擬新的法案保護男性。
' d5 O( ], a  [$ ^7 mwww2.tvboxnow.com在上週發生了2宗丈夫被妻子虐待的暴力事件後,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諾哈妮就宣布要草擬新的法案保護男性。tvb now,tvbnow,bttvb- c0 K& S3 x; |: H9 B
該組織今日發表文告告知部長諾哈妮,男性已在家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獲得保護。0 u! Y, [% \6 F  n5 T! J
“該法令保護的性別詮釋是中立的,涵蓋不僅是配偶、前配偶、孩子和無行動能力的成年人,或任何其他的家庭成員。0 ?! P) t' z. T
該組織說,無可否認男性也可以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然而,不幸的是,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婦女。
# V' t! m) c1 ]  d據警方統計,在2011年和2012年在馬來西亞家庭暴力個案中,約75%的受害者是女性。
1 E: v. a# O  @7 n4 A+ k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文告指出,整體上來看,家庭暴力仍然是婦女面臨最醜陋與現實的問題。tvb now,tvbnow,bttvb7 Z! k. M* M. D1 {) }
該組織認為,這並非起草新的法律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加強“家庭暴力法令”的實施和執行,因為法令不分性別,都有給予他們所需要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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