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o' t" y/ h6 w 9 Q* [0 f8 c% m1 Htvb now,tvbnow,bttvb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限,回歸後一直成為爭議的焦點,也是導致政改爭論的重要根源之一。雖然近年「釋法」已成為絕響,但常委會及律政司長袁國強仍然堅持2004年的「釋法」有效,主因是香港終審法院未對李國能的錯誤作出正式澄清。李國能的錯誤就是終審法院的錯誤,香港回歸十幾年來的紛亂,終審法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終審法院只會按照《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3)規定的程式提請解釋,亦只會依從提請而作出的解釋,是終審法院自我糾正必須的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