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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为何要结婚 [打印本頁]

作者: 尛滊靤    時間: 2008-12-9 10:21 AM     標題: 为何要结婚

  女朋友告诉我,她跟男朋友的感情稳定,没有想结婚的冲动,她不抗拒结婚,但总是找不出最合适结婚的时间和理由,他们依然欣赏和爱护对方,只不过女孩子很享受现状。同一天,另一位女朋友告诉我,她刚刚跟男朋友分了手,原因是男朋友跟她说很享受现在的生活方式,没有结婚的念头。想不到,同样的想法,竟然是不同的结果。
  “为何要结婚?”是一些女生之间经常谈论的问题。这群女生拥有自己的事业和梦想,她们努力工作,每天花在工作上的时间比任何事情都要多,她们身边也会有很要好的男朋友。虽然,并非每天都能跟男朋友见面,有时因为工作的需要而分隔异地,但女孩子的心还是专一地向着对方。渐渐地,她们建立了事业,建立了自信,对身边一切事情也能应付自如。
  日子久了,女生们建立了自己的生活模式,自由自在,今天想跑到巴黎,明天便草议行程,除了向老板请假之外,根本不需向谁作出交代。一个人在外面跑疲倦了,便走到男朋友身边,撒撒娇,吐吐苦水,喘息过后,又再充满力量,努力工作…… 这样的生活,正是香港不少女行政人员的写照。
  她们热爱工作,享受爱情;既是好情人,也是出色的员工。她们头脑精明,视野辽阔,清楚了解公司的方向和目标,唯独是对 “结婚”这个人项目,不知从何入手。
  记得,自己曾经也有过 “我不需要结婚”的想法。直到有一天,我悟到,我跟身边的男朋友虽然感情非常稳定,平时又不会争吵, 这样下去,10年后,我也应该是跟他厮守着,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话,倒不如今天就跟他结婚。因为,10年后的我才能穿上庄重的婚纱,婚照虽然会像皇后般高贵,却没有了公主般的温柔可爱。还有,一位男性朋友曾经跟我说过,他讨厌年长的新娘子脸上总是涂着又白又厚的脂粉,感觉非常吓人…… 就因为这样,让我开始认真考虑“结婚” 这个议题!
作者: Gil    時間: 2008-12-10 10:52 AM

沙发
作者: Hui131428    時間: 2008-12-11 03: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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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loved@    時間: 2008-12-12 10:47 PM

其实我觉得,一对情侣会考虑到结婚
排除热恋期的甜蜜,我觉得这是一项对彼此的信任与
爱的责任。。。。。
我以前从来没有像结婚的念头,
但是现在,念头开始萌芽,却被泼冷水
现在我又回到以前那种不想婚的心情
作者: yyff    時間: 2009-1-10 12:16 AM

当你想要完全进入对方的生活,想时时刻刻都照顾他,那结婚是最好的了
结婚也是给女生一个保障
作者: deyi_mizu    時間: 2009-1-10 04:33 AM

i dont want to get marry
it feels like getting marry equals a divorce soon...
love is just being with the person you love
why u have to get marry??
作者: aixinjueluo    時間: 2009-2-1 05:07 AM     標題: 是啊,為何要結婚?

覆:yyff!
按法律,同居超過一定時間以上,如同夫婦,也有機會獲申贍養費。
倘若真的以夫妻自居,甚至連同居居住地之鄰居,都習以為常你們類似夫妻的生活關係,甚至連稱謂都什麼什麼太太的,哇,俺可以確定,小妾也能拿到贍養費,就算被起訴「妨害家庭」之罪,俺也可以確定,有贍養費啦!
覆:尛滊靤!
yyff說的沒錯,婚姻是法律賦予一種保障,愛情沒有了,失去婚姻的同時,最少還有錢= =
(我的部落格好像也寫過婚姻和法律的文章。)

是啊,為何結婚?但類似婚姻生活,同居,短期生活類婚姻型態,很好,沒有負累,但,要孩子的自己帶大,或者共同帶大,針對非婚生子女公不公平一些,還是針對生父母公不公平一些問題,去筆戰,幹嘛,人生就是這樣,尊重以及自私同時發生,去討論但沒意義。

作者: 利物浦    時間: 2009-3-4 05:12 AM     標題: 回應 尛滊靤 第 1 篇文章

thank for sharing
作者: 秋鳥    時間: 2009-3-4 05:17 PM

結婚就是要同居=v=
同居了的人,可能會覺得結婚不會有改變吧
作者: jameslee_5769    時間: 2009-3-24 09: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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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飞叶舞    時間: 2009-3-28 10:52 PM

楼主这个问题让很多人迷茫哦~~~
如果说是为了小孩....我都劝人家早结婚,如果30岁还没结婚,我都直接叫他们不用结婚了...因为,到孩子出生,上学,毕业,找工作,都几岁了?到时候“父老儿幼”,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没必要去受这个罪了。
除了为了小孩之外的,结婚干嘛呢?
为了同居?这有点自欺欺人了吧。
因为喜欢?那结婚证应该要设有效期....有可能你现在喜欢这个人,换个环境了,就有可能喜欢另外一个人了。

一个人过多舒服啊...如果怕病死家里没人知道的,另当别论。
作者: bab123    時間: 2009-6-26 11:56 PM

thanks for sharing....its really need to thing....
作者: pubjungle    時間: 2009-6-28 12:36 AM

可以啊,只要能忍受旁别人的唠叨。。唉
作者: philusher1    時間: 2009-11-27 09:52 PM


作者: klkoh    時間: 2009-12-3 1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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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7757    時間: 2009-12-9 06:51 AM

thanx very much
作者: masami198763    時間: 2010-2-5 11:53 PM

同居同結婚是有分別的
作者: gzmwss    時間: 2022-8-10 12:14 PM

Thanks for sharing
作者: gprs112    時間: 2024-7-1 12:58 PM

If don't want live lonely
Marry earlier.
作者: yijun1973    時間: 2024-7-1 07:30 PM

如果雙方講求任何事情是以強調對價關係的話,那還是維持好朋友會比結婚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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