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q% { C6 T# Y2008年8月,加拿大將被中國通緝的詐騙犯罪嫌疑人逃犯鄧心志遣送回國。此人之所以被快速遣返,原因之一就是詐騙罪在中國刑法上不能判處死刑。而賴昌星被指控的是可以判處死刑的走私罪。即使中方早已一再莊嚴承諾不對賴昌星判處死刑,他的律師出于各種目的,仍然斷言中方承諾不可信。 7 U# q; G7 C$ ]+ f4 v$ p( ]www2.tvboxnow.com : E X) f, A4 j& D7 d" h. a/ y
與此同時,要那些對中國沒有多少了解的加拿大風險評估官員來論證,賴昌星回國後不會有風險,確實也不容易。西方媒體的報道,往往集中于中國在刑事訴訟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加拿大的行政司法官員對中國司法制度的偏見,也難以在短期內改變。 4 C" ?4 e z. ^( q. S' u2 Y"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