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病歷中文化」快快開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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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puyun
時間:
2009-6-29 06:23 PM
標題:
「病歷中文化」快快開始做
病歷中文化運動,孤掌難鳴了多少年,直到最近,一點一滴終於累積出可以讓人聽得到的呼應之聲。從少數勇於改革的醫師到法官律師,從醫改會到立法委員,越來越多人加入推動病歷中文化的行列。機不可失,我們呼籲快成立「病歷中文化推動小組」,為病患福利和醫療文化勇敢踏出改革的這一步。 台灣醫師用英文寫病歷,說傳統是傳統,但真是一陋習。藥名、病名、醫學專有名詞等等,雖說醫師們從醫學院念書開始就慣用原文,但不足以構成向來「病歷英文化」的藉口。理由很簡單,基本上,醫師如果能用國語或閩南語和病患溝通病情,就沒有理由非用英文才寫得出病歷。很多醫生,除了專有名詞之外,使用英文遠沒有到達母語的程度,病歷的英文字跡和文法都很難辨識。而且,多數有關症狀的描述,像是心悸、嘔吐、咳嗽等等,有什麼道理非用英文嗎? 就算在多數醫師認為很難克服的醫學專有名詞部分,許多常見的藥物、疾病、身體器官等,早已有標準的中文譯名。糖尿病非要寫成diabetes嗎?甲狀腺非要寫thyroid嗎?目前使用普遍的降膽固醇藥物Lipitor,不是很多人都知道叫做「立普妥」嗎?可見事在人為。贊成推動病歷中文化的台大醫學院教授、考試委員高明見就主張,成立病歷中文化推動小組,進行醫學名詞統一中譯的工作,花一年時間就可有很大進展。 問題的最根本在於,病患有知的權利,醫師也有「讓病患知道清楚」的責任。如果在這一基礎點上還要拚命迴避問題、拖諉責任、因循舊習、拖延改革,實在說不過去。很莫名其妙的一件事是:在醫改會贊成中文化、也有立委要提案修正醫師法的情況下,衛生署卻還推說「實務上有困難」。如果對國民健康有利,只不過是醫生們適應起來要花點力氣,那不正是衛生署的任務要去幫忙解決「實務上的困難」嗎? 成立「病歷中文化推動小組」不要再拖。能做成這一件事,造福多少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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