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告御狀如何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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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puyun
時間:
2009-8-1 04:53 PM
標題:
告御狀如何據理力爭
勞委會決定8月中旬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引起企業公協會串連,打算利用面見總統時表達,在此不景氣時期,希望連會都不要開,以免勞資對立。公協會這樣告御狀的動作,社會觀感實在很差,有理也變成無理,國家決策,豈能仰賴一人喜惡。勞團甚至還反諷「開個會有這麼恐怖嗎?連談都不能談?」 不過,認真反過來想,為什麼每一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企業界都皮皮挫?這恐怕為的不只是一次的基本工資調漲與否,還牽涉到基本工資調漲機制問題。 在目前不景氣的狀況下,公司有無後續訂單,能撐多久都不知道,談基本工資是否調升,企業當然會抗議。但如果這個基本工資調漲,是政府而非企業埋單,企業不會怕談;又如果基本工資不必然是調升,也有可能調降,企業更不會怕談。問題是基本工資可能調降嗎?政府會埋單嗎?更何況基本工資所掛鉤連動上漲的還包括勞健保費用、外勞工資等。 1994年以前,基本工資的參考公式,依每人每月所需之最終生活支出、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及製造業經常性平均薪資等指標計算出參考值,再跟勞動生產力成長率相比,採較小數。1994年,有鑒於以上公式太複雜,並兼顧勞工購買力之維持及經濟成果之分享,故以「消費者物價」及「勞動生產力」之變動情形作為調整之考量因素,簡化公式為:基本工資=〔上次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 ×(1+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率+1/2工業部門勞動生產力上升率)〕。 這一簡化,把扭曲的資訊加入,卻把合理的指標排除。首先,勞動生產力成長率加入公式,感覺上是與薪資決定於邊際生產力理論吻合,或希望其代表經濟成果之分享。但實際結果完全不是這回事;由於所採用的勞動生產力為實質生產力,因此,當生產數量增加,但價格卻大幅滑落時,廠商的名目收益根本沒有增加,依照公式卻還得付出增額的名目基本工資。近年來,台灣實質勞動生產力持續且一定幅度成長,對照名目產出成長的低落,就可以看出上述公式的不合理。 因此,我們認為基本工資公式應該回歸到1994年以前的精神,把平均薪資的變化作為基本工資調整的基礎;亦即,維持基本工資與平均薪資一定的穩定性。說實話,倘若連一般薪資都漲不了,基本工資還持續增加不也很奇怪?而且基本工資也因此與勞動市場價格機制連動,不僅透明,讓雇主與勞工有明確依據遵循,也減緩了原本僵固的勞動市場價格管制弊病。以2007年資料為例,台灣基本工資相對於製造業平均薪資的比率為40.03%,相較於韓國21.09%、日本27.98%、美國33.89%、加拿大39.84%,及英國41.85%,不能算低,尤其與同樣是亞洲且仍有大量製造業勞工的韓國及日本相比,更高出一大截。 倘若這項比率再升高,無論當初基本立意為何,結果都將造成勞動市場的極度扭曲,且由於基本工資適用於所有行業,對平均薪資本來就低的行業,衝擊更大。以住宿餐飲業的平均薪資不到26,000元來看,17,280的基本工資相對平均薪資比率便高達66%,當不景氣時,薪資幾乎毫無迴轉空間可言,直接裁員成為唯一的選擇。 或許有人會擔心,長期40%的基本工資相對平均薪資比率,會不會連基本生活費用都無法支撐?若真如此,恐怕問題也不是出在比率的問題,而在於平均薪資太低,表示國家經濟出現大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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