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 古今風雲人物 - (040)明治天皇(七) 05-02-2011
, 描述: 【節目主持】:張偉國、麥勁生、曾卓然
【節目主持】:張偉國、麥勁生、曾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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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天皇繼位之初,向全國臣民及外國使節頒佈《五條御誓文》,其中第一條就是承諾成立議會,依照公論制定政策。成立議會,必須先制定憲法,明治政府經過十多年的討論,於1882年派遣伊藤博文等人前往歐洲考察德國的憲法及憲政的實踐情況。伊藤等人得到德國學者的提示:「憲法必須立足於本國的歷史、傳統、文化。如果一個國家需要制定憲法,那麼必須先學習這個國家的歷史。」次年,1883年,伊藤一行回國,著手起草憲法,正式開始了制定憲法、設立國會的進程。
憲法擬定了三權分立體制:立法權由帝國議會行使,行政權由國務大臣掌控,司法權由法院支配。因此, 1885年三月,明治天皇宣佈廢除原有的中央政府最高行政機構「太政官」制度,成立「內閣」制度,伊藤博文被任命為首任內閣總理大臣,為頒佈憲法作準備。1889年2月11日,《大日本帝國憲法》正式向全體國民公布。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11月29日第一屆帝國議會召開,《大日本帝國憲法》在當天的施行。
現代西方憲法的精神,是「主權在民」,在《大日本帝國憲法》之中,天皇被置於國家元首和統治權總攬者的地位,天皇擁有被稱為「天皇大權」特權,廣泛而且不受議會制約,例如天皇擁有制定法規的權力、與外國宣戰、締結條約等權力。《大日本帝國憲法》亦保障臣民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及秘密通信等權利,但這些權利是天皇對臣民的恩賜,須受到相關法律的限制。
朝鮮國自從明朝洪武年間以來,已是中國的藩屬國,歷代朝鮮國王,必須得到中國皇帝的冊封,然後取得合法的地位,但中國從來不干涉朝鮮內政。
明治初年,日本對朝鮮國也虎視眈眈。1875年,當時的朝鮮國王高宗李熙年幼,由國王的生父「大院君」攝政。大院君為人極為排外反日,竟下令:「凡與日本交涉者,處死」。日本軍艦「雲揚號」在朝鮮西岸江華島附近進行測量,江華島守軍發炮攻擊,日艦「雲揚號」全力反擊,摧毀江華島砲台並攻陷永宗城。事後日本與朝鮮在江華島簽訂《江華條約》,日本在條約中承認朝鮮為主權獨立國家,而朝鮮給予日本貿易特權,准許日本在漢城設立使館。
《江華條約》在朝鮮造成了保守派與維新派的鬥爭。保守派想維持「事大」傳統,維新派希望藉此脫離與大清帝國的藩屬關係,與西方國家結交。保守派的舊黨以大院君李是應為首,不滿日本對朝鮮壓迫,1882年,大院君策動兵變,焚燒日本使館,殺死日本軍官,日本乘機出兵朝鮮,清廷亦派兵朝鮮。動亂平息後,清朝與日本皆在朝鮮京城漢城駐軍,兩國為爭奪朝鮮的控制權,展開了八年的角力。
清朝派駐朝鮮的軍隊之中,有一位年僅二十三歲的軍官袁世凱,由於膽色、謀略過人,被任命為「通商大臣」派駐朝鮮京城,協助朝鮮訓練新軍並控制稅務。袁世凱後來成為近代中國歷史上舉足輕重的風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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