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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8000萬土地 追稅+罰鍰6800萬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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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9 [& j) X! @, m! _;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曾任林口農會理事長的黃厚卿,從弟弟手中要回公告地價8000多萬元的土地;北區國稅局認為這筆土地以買賣名義轉到黃厚卿子女名下,必須課徵贈與稅、罰鍰6800多萬元。黃提起行政訴訟,被判敗訴。0 k) B7 ^3 K3 U& y) S# _
黃厚卿起訴指出,父親在世時,將位於新北市林口區多筆土地給他們兄弟3人共有,他的部分是以弟媳名義登記,權狀由他保管,有協議書為證。
( L- d5 z9 Q- [& x" V' \/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後來他發現弟弟黃學儒有意侵害他的所有權,於2004年簽協議書,要求黃學儒夫婦應將屬於他的土地所有權移轉給他,是弟弟擅自將土地登記到他的子女名下,國稅局不能課他贈與稅,還要罰鍰。
+ y9 i  {& k7 z1 C& e. ?  M4 ]www2.tvboxnow.com法院調查認為,如果黃厚卿的弟弟違約將土地移轉到黃的子女名下,黃為何未採任何法律行動?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p5 a6 f3 @# t6 a8 @* V. c
判決指出,本案土地移轉是以「買賣」之名進行,但買賣雙方都提不出契約、支付資金流程;黃的弟弟將土地移轉給黃的子女後,黃未曾異議或提起法律訴訟,應是黃指示弟弟這麼做的,黃應繳贈與稅3400多萬元及同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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