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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奇百怪] 戴十字架上班違規? 歐洲法院將宣判

英國稍早傳出四名基督徒分別因配戴十字架項鍊上班,以及拒絕參與違反信仰精神的活動,遭到公司解職及警告,當事人不服後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告訴,歐洲人權法院預計於15日進行宣判,基督教團體表示,這次判決將影響民眾自由信仰的保障,是否能在歐洲多元社會中獲得落實。BBC報導,這四名英國民眾中,現年57歲、擔任護士的查普琳以及曾任職英國航空的娜迪亞,都曾被公司要求不得於上班時佩戴十字架項鍊,因而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權利受損告訴,另外,51歲擔任婚姻諮商師的蓋瑞,則不願替同志提供服務遭到解雇;另一名學校職員賴蒂莉,因不願參與同志婚禮的活動,遭到校方告誡,歐洲人權法院也都將一併提出宣判結果。
當事人在訴狀中指出,自己自由表達信仰的權利已遭到剝奪,英國政府單位則反駁表示,表達信仰的自由應僅受限在「私領域」,因此,最後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勢必將改變英國目前平等法相關規定與範圍。
「基督徒法律中心」負責人威廉斯表示,「這起案件屬於指標性的案例,我們期盼很久時間才達到這個地步;這判決攸關的,不僅是規範基督徒日常的行為,同時也攸關了民眾個人自由是否能受到保障。」
曾任職英國航空的娜迪亞,因拒絕公司要求不得佩戴十字架項鍊,於2006年遭到英國航空解職,事後英國航空則突然修改公司制服規定,開始允許員工可以配戴包括十字架在內等信仰飾品上班。
前英國聖公會坎特伯雷大主教凱里(Lord Carey),則曾公開給予這四名基督徒給予鼓勵與打氣。而在去年七月,英相卡麥隆也曾在議會中表示,「我完全支持民眾可以在職場上配戴任何有關信仰的東西,因為這是最基本的信仰自由。」
由於這起案件受到英國基督教團體重視,普世基督徒關懷差會表示,這次判決結果,將可一窺《歐洲人權公約》第九條規定的「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以及宗教自由的權利」,究竟是否能在目前歐洲多元的社會中,獲得落實。
圖說:帶十字架項鍊上班是否違法,歐洲法院將作出歷史性宣判。

戴十字架上班違規? 歐洲法院將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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