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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替猩猩爭人權

 ,  描述: 失避難所後擔心被賣被殺
(維也納23日訊)黑猩猩爭享人權!“他”叫馬修,26歲,是歐洲人權法庭一宗訴訟案的關鍵主角,希望取得英國教師斯蒂布的託管,但“他”不能自行答辯,因為是一頭黑猩猩。
黑猩猩捲入人權案,源于牠的坎坷命運。
馬修1982年在非洲國家塞拉里昂出生后被獵人擒獲,偷運到奧地利給一間藥廠做實驗,但被海關截獲,于是送到維也納一間動物避難所,每月生活費要2萬5000令吉。
不過,動物避難所去年2月破產,而馬修估計可多活34年,斯蒂布擔心馬修會被殺或出售,于是聯同當地愛護動物組織,向奧地利地方法院和最高法院爭取監護權,但遭否決,因當地法例認為只有人類才可受到監護。
斯蒂布于是告到歐洲人權法庭,力爭法庭宣稱馬修屬于人(person)。
動物權益專家指出,這項訴訟的根本問題是:在歐洲人權憲章下,“人”的定義是甚么?

黑猩猩不但可做明星,還可能享有人權。
人权???猩猩权???分唔清楚
这也算是能理解,猩猩也是人类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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