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曉嵐記錄因果故事。
紀曉嵐在《紀文達公筆記》裡記錄了一則“義叟免難”善惡有報的事例,來說明善惡有報的因果關係。 雍正癸丑(1733)年,紀曉嵐年僅十歲。陪祖母張太夫人,在滄州以南莊園的水明樓裡消夏避暑。水明樓坐落在河崖上,憑樓可以俯瞰衛河,能看到舟帆點點來往於護欄之下。
一日,在水明樓,紀曉嵐推窗南望,見有男女數十人絡繹登上一條渡船,船已經解開纜繩,行將啟程。突然,船上有一人奮力揮拳,將一位老叟擊落在岸邊的淺水中。老叟的衣鞋全濕了,他掙扎著坐起來,憤怒的大罵。這時候,船已經鼓棹離開岸邊。
當時正當大雨之後,衛河水突然暴漲,洪水直瀉,洶湧有聲。就在此時,有一艘運糧船張滿雙帆順流而下,恰似離弦之箭,直向渡船撞去。那渡船當下被撞個粉碎,船上數十人全部落水,無一人倖免於難。只有那沒有上船的老叟倖存性命。這時候,老叟轉怒為喜,停不住口的合掌念佛。
眾人問老叟要到何處去?老叟說:“我昨天聽說一位族弟得了人家二十兩銀子,就要賣童養媳予人為妾,據說今天就要立下字據,我趕緊把幾畝薄田押給別人,弄到二十兩銀子,好把那女子贖回來,真沒想到……”
眾人聽了,無不交口稱讚,都說:“這一拳準是神明頤使那小子打的。”於是眾人急忙張羅其它的渡船,將老叟送過河去。
祖母張太夫人又講起:滄州有個人,他逼迫寡居的弟媳改嫁,並把兩個侄女賣進妓院,眾鄉親對此都憤憤不平。忽一日,此人怀揣不義之財,買下滿滿一船的綠豆,直下天津去販賣。傍晚,船泊於河邊,他坐在船舷邊洗腳。忽然,西岸邊一艘運鹽船纜繩中斷,那鹽船突然橫掃而過,兩船船舷相切,此人自膝蓋以下如被刀削,雙腿骨肉粉碎,他悲慘地呼叫了幾天后才死去。
外祖父張雪峰家有個僕人聞到此事後,急來告之,並說:“某甲遭到如此慘禍,真是件大怪事!”雪峰公卻慢條斯理的說:“這事並不怪依我看,他若是不落得這個下場,那才是大怪事呢!”
這是發生在雍正甲辰到乙巳(1724—1725)年間的事情。
文中二人,所種善因惡果,皆得報應且絲毫不差。實如《尚書》所說:人能順善而行則吉,倒行逆施則兇,就如影子總是跟從身形移動,山谷的聲響問題隨從音聲互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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