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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5 07: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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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这把刀吗?
一位法律系学生到法院实习,审判一件杀人案,他指着凶器问被告:“你见过这把刀吗?”
实习生反复向被告交待了政策,可被告仍然矢口否认。
退庭后,实习生回忆这次审判,觉得自己态度不够严厉,缺乏威慑力量。于是,第二天开庭时,他紧皱双眉,圆睁双目,拍着桌子厉声问道:“说!见过这把刀吗?”
“见过,”被告低声回答。
实习生认为自己的威慑力发挥了作用,他又拍了下桌子,问道:“说!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昨天,这里。”被告哆哆嗦嗦地答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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