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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搞錯] !一產婦媽媽網上叫賣乳汁 每日至少可供4斤收費300元!

  “奶水豐富,願再哺養一名嬰兒。”昨日,此帖一出,網友嘩然。這名自稱家住成都南延線的產媽媽在帖中說自己奶水豐富,願意再哺養一名嬰兒,但每日需收費300元。記者迅速與發帖人取得聯系……

  產媽媽要賣“奶”

  昨日上午9時23分,一位署名為“XXshisgood”的網友在XX社區論壇四川X版發帖︰“本人家住××××(成都南延線某樓盤),自家娃娃3個月。

  因奶水豐富,每天都浪費很多。願意再哺養一名嬰兒,日收費300元,可協商。有需要的請聯系。聯系人︰黃女士。電話︰028-8899××××。”


  帖子一出,網友眾說紛紜。網友“X煙圈兒”跟帖直說“瘋了嗦”,但網友“裸奔的XX兒”卻跟帖贊許道“現在社會,遍地是機會,到處是商機,就看你咋個抓了”。更多網友則對“收費300元”表示質疑。

  每天白白倒掉4斤奶

  記者聯系上了黃女士,她與丈夫商量後表示,在不曝光姓名等個人信息的前提下願意接受采訪。昨日下午4時,記者來到黃女士家。32歲的黃女士正抱著一個三個月大的男嬰,豐富的乳汁已將衣服打濕。

  “我剛擠了奶,都倒了,好可惜哦。”黃女士說,她賣奶主要是因為奶水太多,“每天起碼要擠四瓶倒掉,至少有4斤”。

黃女士說,多余的奶水讓她非常難受,三個月來每晚都要起床擠奶,根本睡不好覺。白天則因奶水總要溢出,都不敢出遠門。

  帖子是黃女士讓佷兒幫忙發的。之所以想到賣奶,黃女士稱是受到沿海城市的啟發。“我在網上看到,深圳等地的奶媽每月都是1萬8的收入。”她說每天除自己娃娃,還可再給兩個娃娃供奶。因是“售賣”,她會先喂“客戶”的孩子。

  法律並沒限制母乳買賣

  “買奶”時需要注意什麼?昨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四川省人民醫院營養科主任楊詠濤。他表示,母乳喂養好,值得提倡,目前也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母乳不可以這樣買賣。但他同時提醒,要注意“賣方”有無乙肝等傳染性疾病,同時也要注意“買方”嬰兒是否適應“賣方”的乳汁。



[ 本帖最後由 yumiko123456 於 2008-9-21 01:21 PM 編輯 ]
我想买喔..............
原帖由 266 於 2008-9-21 01:26 PM 發表
我想买喔..............
买来做么的?喝吗? 有营养价值?
~~~孤独是一种情调...有时比承诺更可靠~~~
奶粉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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