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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搞錯] 男子為救“小姐”命喪歌廳! 家屬狀告經營者獲賠償!

青年小李在歌廳為救一名“小姐”被人打死後,他的父母起訴歌廳及其經營者索賠,因為歌廳沒有保證消費者的人身安全。經調解後,小李父母獲歌廳及王某共同賠償3萬元。

報9月20日報道 青年小李在歌廳為救一名“小姐”被人打死後,他的父母起訴歌廳及其經營者索賠。

昨日記者獲悉,此案經豐台法院調解,李先生夫婦獲賠3萬元。

李先生夫婦起訴稱,去年6月3日晚9時許,小李與幾個朋友一起到豐台區一家賓館內的歌廳唱歌,其間,一個朋友向歌廳要了一名坐台“小姐”,該“小姐”同時還服務另一個房間。

約40分鐘後,這名“小姐”跑進來對小李說,她的一個“姐姐”在隔壁房間被人打了,讓小李去解救。

小李隨後和“小姐”一起去救人,但不久後,小李同來的朋友被告知,小李在樓下被人打了,滿頭是血,凶手已不見蹤影。當日,小李被送往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于6月11日死亡。

李先生夫婦說,後經了解,凶手有五六人。因小李制止他們毆打服務“小姐”,對方惱羞成怒,一起毆打他。其間,歌廳保安也曾試圖勸阻,但沒有采取有效措施。

李先生夫婦認為,作為消費者,小李的行為是見義勇為,而歌廳沒有保證他的人身財產不受侵犯。他們起訴要求歌廳及其經營人王某連帶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56.8萬余元。

據悉,案件審理期間,凶手呂某被抓獲,並于今年3月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呂某的父母一次性賠償李先生夫婦35萬元。

隨後,在法官的調解下,李先生夫婦與歌廳及其經營者王某達成了調解協議,由歌廳及王某共同賠償他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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