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報道 8名男子為爭奪美女的芳心,竟想出了比武搶女友的方式。沒想到“比賽”第一輪,外地來青的胡某就被對手王某一腳將脾髒踢破,為了保住性命,胡某只能接受脾髒摘除手術。近日,打人的王某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賠償胡某各項損失18.5萬元。
女市民張某因為長相俊俏,一直有不少人追求,而張某並不明確自己的態度,跟追求者們都保持著比較曖昧的關系,並開玩笑地表示,誰厲害能保護自己,自己就跟誰在一起。為了爭奪與張某交往的機會,8名男子想出了“比武爭妻”的方式。
2008年5月28日晚上10點多,外地來青島工作的胡某與對手王某約在青島市重慶中路某公司附近,準備正式開始比武,兩人在比武前約定,比賽輸掉的人就要馬上停止與張某交往,而為了比賽的公正,兩人還拉來了朋友證明。
讓胡某沒想到的是,自己剛剛做好迎戰的準備,就被王某一腳踢到肚子上。“我當時就覺得肚子疼得要命,一下子就倒下站不起來了。”事後胡某回憶。王某看到胡某被自己踢得趴在地上不能動彈,由于害怕迅速離開了現場,而胡某也被朋友們送到了醫院。經過醫院檢查,胡某脾髒破裂,醫院為其進行了脾髒摘除手術。得知此事的王某在準備逃跑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我確實沒想到會把他打得這麼嚴重,那時候滿腦子都在想怎樣才能贏他。”王某被抓獲後說。他告訴記者,8名男子向張某提出要用比武的方式來爭奪與她的交往權時,張某並沒有表示反對。8個人就采用抽簽的方式,胡某和王某被抽到了一組,沒想到剛開始比武就出了事。“要是知道要遭這樣的罪,我肯定不那麼爭強好勝跟人家爭女朋友。”被打的胡某告訴記者,事情發生之後,他趕緊和張某聯系,沒想到張某早已經換掉了手機號。至于張某的下落,誰也不清楚。
由于胡某的傷勢較重,胡某的家人將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賠償各項損失30萬元。在庭審中,王某表示,自己確實將胡某打傷,但是比武之前雙方就有口頭協議,對于受到的傷害對方不承擔責任。因此,自己不需要對受傷的胡某進行賠償。
法院在審理後認為,王某將他人打成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該予以嚴懲。而關于王某所說的不承擔責任的協議,法院並沒有采納。 依此法院作出判決,王某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同時賠償胡某各項損失1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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