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別人的東西要還給失主,「拾金不昧」的道理連小學生都懂,但大陸廣西有一名婦人卻做了最壞的示範,因為這名婦人撿到別人掉的存褶,竟然要求500元台幣的酬金,否則就不歸還;連大陸警察出面勸說,都被這名霸道的婦人罵了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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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W: @+ j2 b! ], l「拾金不昧」是美德,但大陸廣西的這位阿姨顯然不是這麼想。大陸警察:「阿姨,妳撿了人家的存褶,人家給妳20元(人民幣),妳把存褶還給人家啦。」廣西婦人:「我不要,你自己去報掛失吧,我丟去垃圾筒!」4 Q: ^# r$ d0 X) r7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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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就是這麼一回事,這名廣西婦人撿到存褶後,不願意無條件歸還,她獅子大開口,要求酬金。存褶失主:「她說給回有條件,我說什麼條件啊?她說要100元(人民幣)。」0 B7 T i4 _' b1 V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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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說他的戶頭裡不過才只有約台幣3千元,撿到存褶的婦人就要台幣5百當謝禮,他真的付不出來,只好找警察調解,但結果就像大家看到的。大陸警察:「人家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都懂得拾金不昧。」廣西婦人:「我管他什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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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警察怎麼好說歹說,廣西婦人就是不聽,堅持不付錢就不還東西,這樣的行為,根本就是變相勒索,真的是做了最壞的示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