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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涉網上賣K毒被捕

透過網上聲稱有「K仔」販賣的少年,被警方拘捕蒙頭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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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青少年涉及毒品問題愈趨嚴重,更有少年在網上自稱黑社會,出售「K仔」毒品,警方毒品調查科在網上展開追查後,昨日下午採取行動,在大嶼山東涌一個公屋單位,拘捕涉案少年,起出一部手提電腦,雖未搜出毒品,但不排除根據危機藥物條例檢控,刑責等同販毒而須重判。www2.tvboxnow.com6 X2 z$ I7 e7 f7 A/ g5 u
「雙失」少年用手提電腦上網自稱黑幫成員出售毒品被捕,警方將其通宵扣查,以了解他是否在其他地方收藏毒品,及追查毒品來源,稍後或落案控以「提出販賣危險藥物」罪名。涉案被捕少年姓彭、十六歲,與家人同住逸東邨,中三輟學後,曾外出工作,但半年前失業至今。
# N4 }; u: ~7 e+ z3 t- l) p公仔箱論壇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曾俊傑稱,該科「毒物情報組」人員,三個星期前,在網上公開討論區,發現有人以暗語,自稱為黑社會成員,並表示有毒品「K仔」出售,但資料並不詳盡,須再進入私人對話窗跟進。
  P% e4 _: ]  q8 X, f2 |警方派員進行深入調查後,與有關人士取得聯絡,從而獲取更多證據,後再透過互聯網供應商,追查發布人士電腦互聯帳號所登記的住址及身分。; `( |% Y5 V, e4 r6 E  v
經掌握有關人士資料及身分,昨午五時許,毒品調查科約十名探員,掩至逸東邨一個單位搜查,發覺屋內只有涉嫌目標少年在家,於是將其拘捕,並在屋內搜出所使用的一部手提電腦,但未能尋獲毒品,後將少年蒙頭帶返警署,以便進一步調查,同時取走電腦以查看內裏資料。4 B& e: y  `( T2 J
曾俊傑稱,即使未能檢獲毒品,但警方仍可引用《危險藥物條例》內的「販賣條例」中的提出販賣危險藥物亦等同販賣危險藥物。
' i, |* `' ]- ~- x% e8 n7 m3 p「毒物情報組」亦稱「網上毒物情報組」,是警方毒品調查科針對網上毒品活動而在八年四月成立,隸屬該科的情報組,由一名警長及三名警員組成,每個工作天將花四至五小時,在網上「巡邏」討論區、網誌等蒐集情報。如發現有用綫索,該組人員便會用上整天時間追查,當發現有個案值得深入調查,會轉交毒品調查科行動組接手跟進。 
" k; s2 I/ s% M) B3 z: j& |公仔箱論壇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莫乃光指出,網上公開信息,亦須負法律責任。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即使聲稱有毒品出售,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陸又稱,當有人提出販賣毒品而有人相信,已屬觸犯法例,而「提出販運危險藥物」等同「販運危險藥物」,根據法例最高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陸又指出,青少年或老年人涉及敗毒罪行,法庭都不會作出輕判,以免毒犯利用他們販毒。+ `0 w/ M5 \: W( X6 w# M% d
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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