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變性人冀結婚司法覆核敗訴

一名變性人爭取註冊結婚的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裁定申請人敗訴。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 y5 \' e7 L( }) {
tvb now,tvbnow,bttvb3 c- g' c8 L8 d& f* {0 f
一名接受變性手術、由男性成為女性的本港居民,因為婚姻登記處拒絕為他與男友註冊結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 t: g$ `  l# S0 x3 G7 p+ Mtvb now,tvbnow,bttvb9 N$ @+ I8 z8 U5 D+ n; }4 j: v
爭議主要圍繞男女和婚姻的定義。政府一方在庭上表示,一個人即使經過變性手術,在法律上仍然維持天生性別。申請人一方則指出,申請人已完成所有手術,身分證亦已改為女性,不應因為體內有男性基因,而不容許她結婚。 公仔箱論壇: A2 V) E9 B3 S
+ v0 G9 h$ ]% ^- d
35歲的W兩年前在本港公立醫院完成變性手術,持女性身分證在社會生活,新朋友皆不知道她的變性經歷,視她如平常女子。《婚姻條例》第21條指明「婚姻是莊嚴而有約束力的,在法律上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W在手術後4個月,其律師去信婚姻登記官查問可否與男友結婚,對方回復「不可以」,理由是W本身是男人,不符合條例中所指「女人」的定義。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