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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1 12: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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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姐夫偷情547次 小姨坐牢39天罚款
■ 张女(图中女子)与姐夫通奸547次,坐牢39天后,获法院裁定可以以罚金代替坐牢后出狱。
(台北30日综合电)台湾高雄市1名张姓女子与姐夫通奸547次,姐夫获妻撤告,偷情没事,但检察官以张女通奸次数太多又未道歉,坚持要她坐牢,引起社会讨论。
张女上月入监且声明异议,法官认为,2人受惩罚天差地别,且通奸除罪化是国际趋势,裁准以罚金代替坐牢,检方抗告失败确定,张女原判1年5个月,但服刑39天后,周二缴罚金45万8100元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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