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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哭爸哭母 判罰5000元

87歲廖姓老婦不滿林姓鄰居工廠噪音,與林男不睦;孫子與林男等人發生爭執,廖婦以「哭爸」等不雅言詞,辱罵林男友人。台中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廖婦罰金新台幣5000元。    台中地院日前判決指出,台中市87歲的廖婦,不滿鄰居林男的模具工廠產生噪音,兩人相處不睦。林男在今年2月間與友人在工廠騎樓前討論工廠遭人舉發噪音情事,因而與廖婦的孫子發生爭執。
5 I- y  E  P* x+ Ttvb now,tvbnow,bttvb    廖婦聽到爭執聲音抵達工廠前,憤而大聲辱罵林男友人「哭爸!哭母!」等難堪言詞,經林男友人訴警偵辦。
8 k) X$ p: T' g! h, \# y4 I2 W    廖婦僅坦承以「哭爸!哭母!」罵人,但否認有其他侮辱行為。法院認定「哭爸!哭母!」等語是足以使人難堪及侮辱的言語,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廖婦罰金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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