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千奇百怪] 《洞冥記》白話版第十三回

岳少保領遊四殿段參一面晤伍官


張桓侯大帝降壇詞(調寄:鵲橋仙)
孫曹未滅,大功難建,是非英雄失算。皇天有意定三分,徒負我安劉扶漢。
綱常倒置,於今為烈。若個持危戡亂,饒他盜賊遍中原,祗可惜生靈塗炭。


【傷今弔古感慨欷歔】
岳武穆降壇詞(調寄:人月圓)
生平謹守慈親訓;報國矢精忠,誓迎二帝,掃清朔漠,痛飲黃龍。
南朝末運,朱仙一戰,振起江東,誰知奸賊,金牌十二,賺了英雄。


【歌公此調,令人恨煞泰姦。】
卻說昨宵遊罷三殿各獄,今夕應遊四殿,已派定段參一,鎮壇者張大帝,引導者岳天君。當晚戍末亥初,張大帝已到壇,岳天君亦踵至。坐談片刻,岳天君即催促參一,就要上馬登程。參一曰:“弟子懍遵。”於是二人出了壇門,各各上馬。兩馬騰驤,半雲半霧,一似天馬行空,瞬息萬里。(真真迅速)參一系初次入冥,心中疑惑不定。幸此馬行走如飛,涉水登山,如履平地,十分安穩,心才放下。越過陰陽界,漸近鬼門關,覺得陰風慘慘,黑霧濛濛,沿途之上,只聽得孤魂啼哭,豺狼嗥叫,猿鶴嘯唳,鴞鵩哀鳴,又不禁心驚膽怯起來,(陰氣逼人真真害怕)乃勒住馬,禀天君曰:“弟子至此,心中有些畏懼,難以登程,奈何!奈何!”
天君曰:“有吾師在,保爾無虞,何懼之有?如嫌寂寞,聽吾吟詩一律,聊以解愁。吟曰:“二馬飛騰蹴大荒,神仙也為世人忙;一鞭馳去嘶殘月,五鼓歸來踏曉霜。(二句入神)洞徹冥情彰果報,和成丹藥起膏盲;梟鳴鬼哭渾間事,鎮定靈臺善主張。”


【此詩抑揚頓挫,神似杜陵,寫景逼真,深情搖曳。】
吟畢,謂參一曰:“師弟亦隨意和來。”參一和曰:“仙凡夜度鬼門關,並馬奔馳跋涉艱;刮面陰風吹習習,驚心流水響潺潺。才登峻嶺崖幹仞,又繞寒林路一灣;寄語世人須積善,莫教來此淚潸潸。”
參一和畢,岳天君曰:“師弟爾我師徒,一唱一和,忘其愁苦,此刻又走過數千里了。”參一抬頭向前一看,看見一座城池,問曰:“此城何名?”天君曰:“乃一殿大王城也。”門外有官吏歡迎,不暇接洽,天君在馬上一拱手,即飛馬進關了,接連過了二殿、三殿城闕,天君在馬上一一指示。頃刻間,又到四殿區域,行不數里,遙見有旌旗來迎者,此相見,則二判司也。見天君具道奉大王歡迎之意。岳天君曰:“承蒙大王雅愛矣,即煩上前引導。”於是四人策馬前行。轉盼間,已到城門,又有許多吏員,照常迎接,自不必說。判司領天君參一,進了城,直抵四殿宮門之外下馬,見門上直立一匾曰:“四殿伍官王宮門”七個大字,俱是赤金嵌成,光輝奪目。二判司進宮通禀,參一見門左右有聯雲:
知你們已受盡苦刑,才離三殿獄。
看爾等又有何辯論,來見伍官王?
對聯方讀畢,判官忙忙出來,請天君參一進見。天君參一跟隨判司,連進了四五重門,對聯雖多,未及觀覽。到了正殿滴簷之下,只見上面署一匾曰:“鑑空衡平”四字。殿當中有聯雲:
舉念時明明白白,毋欺了自己。
到頭處是是非非,曾放過誰人?
左右亦有聯曰:
任他世界翻新,我冥司仍崇古道。
那怕人心似鐵,這地府早設洪爐。


【兩對警醒世人】
聯甚多,參一方欲一一細看,只見大王已出暖閣,下階歡迎,請岳天君升殿。參一隨之上了台階,彼此敘禮畢,分賓主坐下。鬼使獻茶,並陳設酒果筵席。天君曰:“今夕觀獄事迫,也不便叨擾了。”大王曰:“請天君善生少坐,吾王奉教主命,應撰勸世文一篇,合當錄出,煩即帶回,付入記中,藉以警世。天君曰:“即請錄出,命參一師弟攜回可也。”只見大王書出題目曰:
◎四殿伍官王諭孝雙親文
譯文:人從何來?自是父母二氣結合,產生胚胎。母親懷孕十月,始才生下。妊娠之時,母苦難說。當嬰兒還在腹中的時候,整日擔心,怕營養不足發育不良,怕自己得病傳染到嬰兒,怕一不小心導致流產,時時小心,耗盡心血。直到嬰兒形體完備,母親才長出一口氣。等到臨盆時,更是承受巨大的痛苦。待及產下,望著一個哇哇啼哭的血肉,不待自己身體恢復,就要為嬰兒哺乳。哪怕自己忍飢挨餓,也要先餵孩子。即使自己全身濕透,潮濕寒冷,也要把僅有的一點乾爽溫暖給孩子。倘若孩子有病,父母更是整夜不睡,擔驚受怕,抱著哄著,四處求醫熬藥,費盡心血。只盼著孩子一點點長大,能聰明有出息。
等到稍微長大了,送到學校讀書認字,拜師求學,送下千金,生怕老師不好好教,耽誤孩子前程。又千方百計籌集學費,唯恐孩子在學校吃不好,穿不暖,上課不安心。等到兒女到了結婚的年齡,又要操心替兒女選擇婚嫁對象,備置嫁妝聘禮,房屋家具,籌辦婚禮,宴請賓客。有的父母甚至拼了老命,一生省吃儉用,將所有的積蓄給孩子,只為了子女能夠長大成人,成家立業。終於兒女成家了,父母也已經老了。所以天下的兒女,都應及早報答父母的恩德。
可世上有些逆子,滅絕天良,如同禽獸,將養育之恩全忘。結婚後把妻子看成花,認為那是和他過一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人,父母反而可有可無,感情疏遠。哪怕妻子頂撞父母,亦事事偏袒,任妻發威,不加管束。有好衣服,先給妻子孩兒買;有好吃的,只給老婆孩子嘗。自己父母受凍挨餓,卻不聞不問,冷漠相看,和自己毫不相干。如此忤逆不孝之人,必遭天譴雷劈,地獄挖心,最後沉淪阿鼻。奉勸世上之人,各自體諒。父母恩德,地厚天高。趁父母在世,及早行孝。莫待父母忽然離世,再想報恩,只能空懷悔恨。
如何報恩?以立下盡孝的志願為先。只要父母喜歡的,盡量順承他們的意願,讓他們去做。父母老來寂寞孤獨,要珍惜與父母在一起的時光。天冷天熱,記得關心一下他們的狀況,看他們是否缺衣服和用品。供奉父母飲食,不在奢華,貴在誠心。老人歲數大了,身體都不太好,記得早晚給父母問安。如果有治療保健的藥物,切莫吝嗇不捨得花錢。孝順父母是發自於心,從本性中來。雖然看不到,聽不到,但是那份真情父母是能體會得到的。眾人若能聽我所說,竭誠孝敬父母,我保證你福分增加,天庭註名。


【養兒防老,人子孝親,分所當然,如此孝親,名曰色養,孝之大也,將文批盡,令吾淚濕衣襟,傷心靡已。】
大王將文錄畢,將稿遞與天君說道:“吾王原擬撰一篇勸孝佳文,傳出世間,藉以打動逆子心坎。無奈思路生澀,心欲言而筆不足以達之,辜負此題目多矣。(婆心苦口大慈大悲)
天君曰:“世間勸孝之文,汗牛充棟,求其翻陳出新者,卒不易得。大王此文,言簡意賅,句句從性分中流出,亦足以勸當世之逆子矣!何必過謙?既已脫稿,即命參一師弟好好收起,切勿遺失,辜負大王一片苦心。”參一曰:“弟子懍遵。”
天君曰:“時辰不待,吾侯要領參一觀覽獄情去了。”即告辭起身,大王仍派兩判司上前引導,親送至丹墀之下。天君回頭拱手而別,謂兩判司曰:“仍依前數夕之例,先遊觀大地獄,後再遊小地獄可也。”判司曰:“遵命。”
於是四人直向合大地獄而來。卻說四殿伍宮王司掌大海之底,在正東沃燋石下,所轄之合大地獄,亦廣五百由旬。此外仍管有十六小獄,與二三殿大王所管無異。一路行來,參一問兩判司曰:“何名'合大地獄'?請道其詳。”判司曰:“此獄犯人,乃是一二三殿各獄之罪犯,罪已受滿,押解來此,再加處治。其中人等複雜,罪狀紛歧,原不一等;但因各犯人悉集於此,如藏垢納污一般,(四字包括淨盡)故名合大地獄。善人到彼,便知之矣。”
言未已,已抵城門。只見此獄,亦是石塊修成,甚為堅固。獄吏已早在門外拱候,與天君見禮畢,即邀請進門。到了淨室之內,小憩片時,獻上香茗,獄吏曰:“請天君在此,寬坐飲茶,判司引導段善君,去遊覽一番可也。”天君曰:“妙極矣!”於是三人到了獄場,參一抬頭一看,只見場中正在施刑,有油鍋湯沸者,有碓搗磨挨者,有鋸解分尸者,有鋼叉攢刺者,等等不一,難舉其名。惟用刑十分殘酷,參一見此慘狀,心殊不忍,謂判司曰:“陰司刑罰,怎麼這般刻虐?犯人亦是人間父母所生,亦有靈性,亦知疼痛,還是人。現在這般懲罰,人非木石,其何以堪?這裡執法豈非太過殘暴?”(據理而論,我亦疑之)
判司曰:“此非善君所及知也!這般人犯,在陽世俱是不忠不孝,不義不仁,忘乎五倫,反乎八德,孽由自作,於人何尤?論其罪狀,雖萬死不足以蔽其辜,故死後歷一二三殿各獄,均受過無邊痛苦,似可稍從未減。但因造孽已深,造多少孽,受多少罪,天律注定,豈能通融?(詞嚴義正,足見執法不阿)一旦此獄受罪滿,然後又發往五殿至九殿,其獄刑有更甚於本殿者,只是善君未曾目睹耳。 ”


【周興入甕,是他自作之孽,安得云暴?】
參一曰:“天律可畏如此!吾回壇後,定將此理演說與眾人,令大家悔悟才好。”(存己人立達之心慈悲可愛)判司曰:“如蒙善君回壇後,將此段情節,刊入記中,勸轉眾生,將來地府撤空,吾輩逍遙快樂,無案牘之勞矣!”(地獄中陰氣彌霾,就是施刑官吏也覺難堪)說畢,又道:“此獄理由,大概如此,其外小獄尚多,請速觀之,以免稽延時刻。”
參一聞之,點頭稱是,於是三人即出獄門而來。三人出門,判司上前引導,向東而行,正行間,忽聽見有流水潺潺之聲,參一問判司曰:“前去是何獄名?如何有流水響聲。”判司曰:“前面是泵池小地獄,其中刑具,全藉水力運動之,善君到彼,一望而知也。”


【判司此論,打破參一疑團,解開世人迷惑,功真不小。】
正言話間,已到獄門,獄吏迎入,直抵獄場。參一舉首望時,只見獄場中,有一深池,周圍約二十餘丈。左邊高坎之上,引來大水一股,接以寬大木槽,下注池內,由坎至池邊,約有五丈余長。水由高處流下,激射之力,十分猛急。那些鬼卒,將眾犯人推入池中。又有鬼卒,將有尖鋒刺口之石片,放在水槽之內。水沖石下,直射在犯人之背腹頭面,一身俱被刺破,犯人呼痛不已。一霎時間,池水盡赤。(水石行刑,亦頗奇特)參一觀之,不覺淚下。問判司曰:“此犯何罪?致受此刑。”
判司曰:“此因在陽世,竊取橋樑道路砌就磚石木植;或夜晚偷竊夜燈油燭;或以糞穢瓦石,堆砌道上,阻塞行路;或路過跛廢老幼,不肯讓行,反將人推倒者,合受此刑。”參一聞之,將淚拭了,轉罵道:“世上無公德心的人,極為可惡。(轉悲為怒不是過情)今遭此罰,亦是應該。未識該犯等可悔悟否?”言畢,三人又出獄門來矣。三人出獄門後,即向鄰獄觀覽。
判司謂參一曰:“前面二獄,一為蝥鏈足簽小地獄,一為沸湯澆手小地獄,皆係處治盜賊之徒。獄名雖異,而罪狀同科,觀此可以概彼也。”參一曰:“吾意將兩獄觀畢後,然後核其罪犯之理由可也。”不數步,已抵獄門。獄吏候門引入,到了場中,鬼卒正在用刑。只見場中有許多犯人,長跪地上,口中叫苦不休。參一就而閱之,見他兩膝跪在鐵鍊之上。足心底上,釘了許多竹籤,尖利無比,由足下面穿通上面,血流滿地。那些犯人,哀求鬼卒拔去竹籤,以減疼痛。鬼卒不允,猶厲色叱罵之。
參一曰:“可再觀鄰獄。”此到鄰獄,又見場中排列無數磚灶,上置大鐵鍋,約百餘口,鍋內熱湯滾沸。鬼卒將犯人兩手,釘在十字架上,以沸湯潑之,霎時之間,兩手腐爛,如湯鍋豬蹄一般。犯人叫哭連天,那些鬼卒舉湯澆沃,不肯歇手,情形真真慘​​酷。判司曰:“此皆在生為盜賊者也。”


【此等冥罰與陽世治盜之刑,大略相似。】
參一曰:“盜賊分等類乎?”曰:“原分等類。那些跪鐵鍊釘足籤的,是生前翻牆越壁的大盜。因他習有一身武藝,能飛騰跳躍,飛行絕跡,最喜偷盜人之家財。差役不能緝,官兵不能捕,造孽已多,故死後必令他受種種慘刑。因其足善走,所以跪鐵鍊、釘竹籤,亦治其雙足也。(任他武藝高強,冥網終難逃脫)此等犯人,還要解往五殿至九殿,待其罪受滿時,令他投生為畜類,來償還他曾經偷竊的主人。等孽債償完,(這樣償法大妙大妙)然後得轉人身,為疲癃殘疾,為跛足乞丐,(這回做不成盜了)看他可向善回心。如性質未改,為惡乞丐、為無賴,(盜性不改)仍將他打入畜牲道中,那時欲返人身,也就難了。


【不知諸犯受刑時,可曾再想偷人否。】
至於沸湯澆手獄中之犯,乃是在生提包扒竊,出其不意,乘人不防,一旦人疏於看守,就盜取別人財物。或乘更深黑夜,鑽穴打洞,或於牧場山坡,竊盜牛馬,此等盜賊,尤居多數。又有看守倉庫,監守自盜;或代人看守財物,自行偷竊侵吞,而謊稱被他人盜取等等。(此等盜賊為盜,而不以盜自居,心術最壞,罪尤重大。)
又有農戶人家,居於鄉村,存心不良,好偷竊人之豆麥禾苗,瓜果蔬菜,樹木柴薪,雞鴨豬羊等物。以上各罪狀,死後令他受這沸湯澆手之刑。因他那兩隻手,慣拿別人物件,故以此處治其手。這等犯人,死後要變成畜類償還。律貴誅心,不因為被盜物品不值錢,就放寬刑罰。此外,如讀書人偷盜筆墨、書籍、碑帖,工人互相偷盜適用器皿,皆按此懲罰。天律注定,不能逃脫。”(事雖些小卻有關係。天律所以不稍寬也。)


【盜賊種類,除盜國、盜權、盜名之巨盜外,大略數數也就不少,小小事件,冥罰不寬,良可畏也。】
參一曰:“偷竊些小物件,亦有鬼神監察乎?”(此問頗有關係)判司曰:“鬼神佈滿世界。當舉念時,神即知之,不待偷盜時也。”(世人其可欺心乎)參一曰:“籲!實在可畏。奈何世人壞了心術,徒貪小利,想佔便宜。由此看來,貪小便宜,是在造許多罪孽而已。”(何苦何苦? )
判司曰:“此二獄已經明了,可前看掌(面半)流液小地獄。”三人出來,判司引導。判司曰:“前面即是掌(面半)獄。又隔數里,有刺嘴獄。兩獄所定之律,與犯人之罪,皆一致也。但此獄雖主掌(面半) ,有時亦施刺嘴之刑。請善​​君一覽便知。”
方議論問,已抵獄門,獄吏照常引入。到了獄場,只見那些鬼卒,個個手執笞板,及牛皮掌子各刑具,揪掌犯人耳朵,令其跪倒,即以笞板重扇其臉頰。其初受刑者,滿口流血,久經受刑者,膿血交流。一霎時間,只見臉皮高腫,兩頤下垂,犯人淚如雨下,哭不成聲。(可有人來慰勞否?)參一睹之,又惱又笑,對判司道:“這等模樣,真不像人了。”(又像個甚麼呢?我想此後他定不敢弄其舌鋒了。)方言話間,果見那邊有許多鬼卒,手執鐵針,有長有短,仍揪住耳,向犯人嘴上亂刺。旁一鬼曰:“這個雜種可惡,須用長鐵刺他的喉舌,方足蔽辜。”說罷,即以長針刺入,犯人大叫一聲,血流出口,即無聲息,想喉舌被那長針刺破了。(何不將他拔去免為厲階)


【此獄之人,他日投生定是啞子。】
參一看罷,說道:“可憐!可憐!”判司曰:“何憐之有?此輩在生,乃是好講人長短,播弄是非,信口雌黃,妄造黑白,掩人之長,形人之短,談人閨閣,訐人陰私。其甚者毀謗聖經賢傳,妄議古聖先賢,不師先哲之長,專揭先哲之短,又有採經書之句語,作口頭禪,編入淫詞,傳為笑柄,如此者,其罪尤重。死後令該犯先入此掌(面半)刺嘴獄,然後再付拔舌獄,(拔了才好)令打入阿鼻獄,永遠沉淪,無有出期。現善君所見刺喉舌者,即某某儒士也。”
參一聞之,為之股栗,曰:“人之口過,有如此哉!大家改之可也。”說畢,三人一齊出了獄門,又向前行,轉向右邊,拖邐走去。判司在路上說道:“前面有三獄,亦獄異而罪同。其一、則斷筋剔骨獄也。其二、則(金匽)肩刷皮獄也。其三、則(金端)膚獄也。(三罰同加情節定量)吾意善君將此三獄,一一觀覽畢,然後小司再與善君講明犯罪之理由,未識尊意若何?”參一曰:“好極,妙極。”
商量甫畢,已抵獄門,即是斷筋剔骨獄,獄吏已早知三人到,出來迎候,相與進了獄場,有監刑宮在糾刑台上監視,見參一到,即下階請上坐。參一亦不推辭,與之並坐,觀看用刑。只見場內盡立著十字架,那些鬼卒,將各犯綁縛架上,絲毫不能動搖,如陽世預備要凌遲絞人一般。少刻,各鬼卒拿出利刀,將要動手。滿場中犯人,俱號痛哭,聲極悲慘。
獄宮曰:“今日哭遲了。”話猶未已,那些鬼卒向犯人一刀砍去,即斷其筋。又一刀砍去,又斷其骨。最後又用利刀細割其肉,骨盡露出,所割之肉,擲與鐵狗食之。血流成渠,犯猶未死,個個叫痛,情殊傷慘。參一望之,心膽俱裂。
監刑官曰:“此等人在生,利心極重,專以盤算窮民,專用重秤大稱,大斗小升,出輕入重。又放重利,息上起息。凡人家之田產房屋,悉被謀算。甚至令人賣妻妾子女,填償不足。則又以身充當傭工,歷數十年,僅償其息,而本猶欠。縱一身充當奴隸,終無了結之期。因此等人居心最為殘忍,故以極刑報之。”


【造彌天大罪,只是為錢,良可慨也。】
參一曰:“此等犯人,由何獄解來者?”監刑官曰:“乃由三殿之刮脂、鏟皮、吸血、二獄解來者最多。到了此獄之後,處治完畢。又押往(金匽)肩、刷皮、(金端)膚三獄,至罪受滿時,复解往五殿之銅汁獄,其刑罰更慘苦也。”參一曰:“(金匽)肩、刷皮、(金端)膚、形狀若何?請試言之。”答曰:“(金匽)肩者,以刀截斷其肩;刷皮者,以鐵掃帚刷其皮;(金端)膚者,以利鑽刺其膚。用刑之時,血水殷赤,犯人呼痛,受者固難捱,觀者亦覺不忍。恐善君見之,更生懼也。”參一曰:“既是如此,可不必觀也。”
即告辭起身,又向蹲峰獄而來。當時三人出門,行未數步,果見前面有一支高峰,插入雲表。判司曰:“此即蹲峰獄也。”此至門,進了獄場,只見場之正東,有山一座,甚為陡險。山頂上似有許多犯人,但看不清楚。參一曰:“吾帶有明珠一顆,試照觀之。”二判司不信,說道:“此山甚高,小小一珠,焉能望及巔頂。”參一曰:“此我壇中之至寶,可以窺幽暗,可以望高遠,君等不信,且試驗之。”
參一將珠向上一照,果見那些罪犯,均經枷鎖拘住,蹲踞山頂,口乾舌燥,面皮焦黑,又飢又渴,滴水難求,情殊可憫。參一看得明白,即將珠遞與兩判司,彼此互看,果照看見山上的犯人,鬚眉畢現,瞭如指掌。兩判司咂舌稱異道:“真好寶貝,勝過千里鏡萬倍矣。”隨將珠付還參一。(二判司雖睹明珠之奇異,而猶不知明珠之來歷也可笑)參一曰:“這些犯人,教他在山上受苦,不能下來,系犯何罪?”
判官曰:“此等人在生,乃窮不安分守己,富不濟困卹貸。先已允借,至期空覆,致令誤事。見人有病,家藏藥食,吝不付給,良方秘不傳授。或託代寄家書,代寄銀錢,延不交付,令人焦盼,貽誤事機。或與人交際,明明心中許可,故意抑勒稽延,種種蹭蹬,使人難堪。(慳吝之徒最多最多)如是等罪,故罰他在山上受盡寒熱,延緩歲月,望眼俱穿,不得下來,以報之也。”
參一曰:“世俗罵人,居心不光明磊落,作事不果決爽快者,有三字訣,曰:“忍、冷、狠。”,(最好批評)此等人,我終身不願見之。(見之亦不易見)今受此罪,固應該也。”說罷,三人出了獄門,判司引路前行,遙指前面曰:“此即鐵衣小地獄也。”參一抬頭一望,果然相距不遠。判司又道:“此去所遊之鐵衣獄外,接連有木石土瓦壓小獄,最後還有碎石埋身小獄,(三獄異刑同治一罪)此三獄之內,犯人卻有數等,然經此一獄之苦,亦必歷受二獄之災,為因所犯之罪狀,比類相同故也。”
參一曰:“既是如此,可先觀鐵衣獄,再觀木石土瓦壓小獄,其碎石埋身獄,可以無須觀矣。”二人言論間,已至獄門。一起到了獄場,只見許多犯人,身著鐵衣,眾鬼卒手執鞭棰,在後驅策,如趕牛馬一般,要他們時時行走,稍一停步,則鬼卒即以鞭擊之。各犯行路蹣跚,舉步艱難,汗出如水,洒淚悲傷,察其形狀,其鐵衣似有數百斤之沉重,無怪犯人拖曳不起。


【鐵衣獄一段文字,將演作排場,倒也好看。】
參一問曰:“此等鐵衣,有多沉?”判司曰:“不過二百斤上下而已,罪輕者分兩稍輕,罪重者分兩稍重,因人而施,執法者並無成心也。”參一曰:“其罪若何?願得聞之。”
判司曰:“說到此等人,真可惡也。他在生時,犯了不孝、不悌之罪。因他生性懶惰,事父母不竭力,好吃懶做,吹賭嫖遊,無所不至。他父母逐日經營家務,勤勞辛苦,如牛似馬。他反逍遙世外,自誇他福澤,命中生成,反說他父母辛苦,乃是自討的。可憐他父母,節衣縮食,積得些血汗之錢,不夠他數日之揮霍。倘他父母稍微禁止他揮霍浪費,他就說他父母眼細,是窮餓見怕的。果然他父母亡故不久,他就把他家業敗完了,因此負了一身不孝之罪。到了陰司,所以罰他受這種苦刑,也教他出點血汗。(本然不錯)


【攸幹天律,世人當知,世上不良之輩,存心嫉妒作法害人,致人破財者,所在多有言之,殊堪痛恨!】
參一曰:“彼二獄形狀若何?”​​判司曰:“彼獄場中,盡堆積木石土瓦,令犯人坐在獄底,鬼卒以木石土瓦擲下去,一霎時間,盡被擊死。頭破身爛,腦漿迸出,血積尸堆,腥穢難聞,甚淒慘也。至碎石埋身獄,係以碎石將犯亂擊,其中有擊死者,有未擊死者,然皆為碎石積壓,身遭埋沒,欲出無方。未死者,尚在獄中叫喚,奈無人援救,總不能伸出頭來,只有悶斃石內而已。二獄情形如此,善君如果有心觀玩,無妨同去一遊。”


【受此等罰,真也可憐。】
參一曰:“不必了,以免見時無聊,代為傷感。”判司曰:“既不去,我等又觀他獄可也。”參一依允,出了獄門,問判司曰: “前去又是何獄?”判司曰:“前面即戮眼獄,其中犯人,俱由三殿之挖眼獄中解來的,無須再觀。其次即屬飛灰塞口獄,及灌藥獄,此兩獄罪名法律,亦復相同,觀一便知二也。”
方問答間,已走到了,獄吏早已恭候,從容禀曰:“請善君須要閉目掩鼻,方可入場。”參一問故?答曰:“因場內遍灑糞灰,氣味腥臭,又兼瞇目故也。”參一半信半疑,不作準備。不料甫至場口,陡起旋風,塵灰撲面,腥臭難聞,參一躲避不及,幾欲作嘔。(這般利害)
獄吏請速上糾刑台,參一連步而升,到了台上,幸台之四面,俱用霧谷細紗蒙住,塵不能入。(全賴此紗)案頭又焚起沈檀降香,穢氣亦避。參一坐定,從紗中看出去,只見鬼卒將犯人綁在木竿上,一鬼用鐵箸將其嘴敲開,一鬼以灌鬥盛糞灰,塞入口內,令犯人嚥下。未吞盡者,以糞汁灌之,必令吞盡而後已。參一看見犯人實有難堪之狀,不禁失笑,說道:“這種刑罰,好像陽間獸醫灌餵牛馬藥一般,(好譬喻)真真好笑了,但不知他生犯何罪?以致如此。”



總評
⊙伍官王孝雙親文一篇,字字皆從心坎中流出,以之勸世,定如金針度世,著手回春。
⊙冥府刑罰,似過於苛,然皆依照天律,毫無偏枉,世人須知天帝好生,本不得已而設獄;大家為善去惡,地府自然空虛。
Truth can not be deleted by any means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