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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不加價不供貨」 競爭法難規管?

雜貨商「執笠倉」的某款擦膠比部分文具店賣平1元,代理商接獲投訴後不再供貨,有乾犯《競爭條例》之嫌,事件卻亦凸顯了法規的潛在漏洞。
# c. h' K* p3 }* P9 g2 d4 [+ }公仔箱論壇執笠倉老闆蘇小姐早前以3元出售某日本品牌擦膠,自言仍能賺錢,其貨商「7哥」卻被代理商直接停止供貨,並警告若執笠倉不調高售價,或者停售擦膠,7哥不會再有貨。據蘇氏所言,代理今次是應老牌文具店投訴出手,網民知悉後普遍替她不值,堪稱是早年759阿信屋因可樂賣得太平遭斷貨的翻版。
: x2 j; l7 ~: f0 |/ \6 p公仔箱論壇低價售貨完全無損競爭www2.tvboxnow.com/ ]) w4 N: {3 q5 s4 E
競爭事務委員會早已明確指出,中小企可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出售貨品,因僅有可能損害自身利益,而完全無損競爭。很多報販都不會跟隨建議零售價,有人減價一元、甚至兩元,有人原價出售但加送紙巾,消費者按個人喜好、位置、需要光顧,沒有造成任何問題。
2 J. }' [' u  _+ w5 m0 A' W1 `今次文具店及擦膠代理商強迫執笠倉追隨4元「建議」零售價,正好觸犯競委會禁止的「操控轉售價格」(Resale price maintenance,簡稱RPM),甚至跟官方指引中的虛構示例如出一轍,是否頗有機會入罪?
! t. h- l! e& Q9 S1 a公仔箱論壇只是,據競委會網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限制產量及圍標四大嚴重反競爭行為最高罰則是3年營業額各10%,RPM僅屬於有可能損害競爭,會方只是必須發出告誡通知,給予機會糾正。www2.tvboxnow.com8 @1 L% p6 Y9 e1 W
有零售商早質疑,貨商往往不會白紙黑字列明低過建議零售價便不供貨,舉證根本十分困難,貨商日後藉機不再供應靚貨,更是無可奈何。而且,跟早年被指打壓阿信屋的大財團不同,今次擦膠代理商本身亦有可能符合中小企定義,或得到競委會豁免。# o/ o( M- i$ f8 ^  w& _  F
競委會資源有限難全面檢控
* {( ]( l- z* z0 Y9 s# P# B! O& b競爭條例已出台超過1年,但競爭事務審裁處暫時仍未有任何審訊。競委會每年獲政府撥款約7,000萬元,資源有限,主席胡紅玉早表示要優先處理圍標及合謀定價等大案,小事根本不會打。
7 |  ~0 R* f7 `, D$ kwww2.tvboxnow.com胡曾引用新加坡2006至2014年實行競爭法期間、中小企比例上升7個百分點至99%,佐證法規不會減少小商企。但保護足夠嗎?據報,Nike今年起只向當地大型連鎖體育用品店供貨,官方調查後亦裁定沒有違規,有恐被趕絕的小店狗急跳牆,自行拉攏Adidas對抗,反應倒相當正面。
1 N- h, U. q: d1 }當貨商欠缺絕對壟斷力,零售商每有辦法找到出路。執笠倉本身不甚依賴文具收入,今次被迫加價1元,一樣可堅持原則,賣光了就算,反正可代替的日本、德國品牌多的是。涉事品牌惹來爭議,有人甚至矢言罷買,又有人挖出其擦膠塑化劑曾嚴重超標,即使安撫了老主僱,總的來算肯定仍然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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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不一定人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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