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亞太小組早前通過一個所謂的“台灣旅行法”,鼓吹“解除美台高層官員互訪限制”,允許雙方“所有層級官員互訪”。該草案距離成為法律還早,而蔡政府則已急著高調表達感謝。 2 v/ U+ v, }2 j7 m$ g: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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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旅行法”需經過參眾兩院通過,經總統簽署才能成為法律。而一旦成為法律,將意味著美台實質上恢復了官方關係。1979年4月10日,美國總統卡特簽署了一項國會法案——“對台灣關係法”,並溯及到1979年1月1日起生效,美國通過其國內法把中國領土台灣置於其非法“保護”之下。 4 _1 V% y' B# l4 ` w
2 d3 z. d% c1 h2 x) q# U! |0 M 有大陸學者研判,“台灣旅行法”最終通過的可能性不大,需要眾議院先通過,然後參議院通過,還有總統否決權這一關,而總統基於總體戰略考慮,尤其是中美關係的考慮,否決比不否決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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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旅行法”更像是美國對台丟出的又一個誘餌,等台灣上釣,以讓台灣更依賴美國。“台灣旅行法”就像美國總是掛在嘴邊說信守對台承諾一樣,只是個口惠卻不實際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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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大陸不能掉以輕心,需要做好應對美國蠻橫硬幹的準備;如果美國國會繼續推動這項立法,大陸就需準備做出必要的反制,加大對台壓力。“台灣旅行法”與“對台灣關係法”一樣,其立法與實施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侵犯中國主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