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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林鄭修例辣㷫港人  經濟學家、冠域商業及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 關焯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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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I9 a" h. c' d1 R$ L/ V0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任你林鄭月娥如何伶牙利齒,講到特首在《逃犯條例》修訂後仍能捍衞人權,但假的真不了,香港律師會於周三發表對修例的立場,指特首是政治委任,即使能夠發出引渡證書,仍難以保障被引渡回內地受審的人士,所以特首是無法為被引渡者捍衞人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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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在大約兩個月前,也就《逃犯條例》修訂提交意見,指出按特區政府的修例,被移交人士缺乏基本權利的保障,此外,移交時,被移交者未能確保受到等同香港刑事司法系統所提供的保障。公會認為應該賦予香港法院優先權審理案件或容許移交人士提出要求,將案件在香港審理,除此之外,香港法院應有權拒絕移交申請。公仔箱論壇# v3 t" U& d0 F& w0 g& Z%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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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先後發表的意見來看,最具權威性的兩個本地律師團體均認為,林鄭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缺乏周詳考慮和未能保障被移交人士的人權。其實,香港總商會在上周一也建議特區政府應考慮立法引入額外的保障措施,例如行政機關和法院要考慮人權和人道因素;看來現時林鄭進行的《逃犯條例》在人權保障是有明顯不足之處,假若強行通過修例,香港法律制度所受的衝擊,真是難以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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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g/ y% i; N7 F從過去幾個月林鄭政府對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展示出的抗拒和拒絕聆聽的態度,已令很多市民和專業團體感到非常反感。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理應放下身段,聽取各界的意見。無奈,林鄭和負責推銷修例工作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每每在不同場合口出狂言,說出一些「隨口噏當秘笈」的回應,例如,以上提及的特首可以發出證明書,便可以拒絕處理移交要求。如果這是事實,當然是一件好事。無奈,現實是特首只是地方官,中央政府要人,你這位芝麻綠豆地方官又有何權力反對中央指令呢?這樣簡單的logic,特首以為說些廢話,便可以蒙混過關,看來林鄭真是當市民是白癡的,既然現在由一向支持建制派的香港律師會出來玩踢爆,林鄭真是無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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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李家超局長更說過法律界人士不了解修例,這如同批評律師不識法律。大家真的可以相信一位不是法律出身的局長,可以有資格批評香港大律師公會和多位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嗎?筆者感覺到現時政府已到達不聽取任何有建設性的提議,這樣下去,林鄭政府會引起社會何等強烈的社會反彈,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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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一個金融中心,政府的管治能力和良好的法制是香港能夠站穩世界舞台的原因。如果我們失去以上特質,香港已不是香港,想到這處,筆者也只感到非常無奈了。www2.tvboxnow.com+ K6 M1 y* s) A4 {, W8 `6 E&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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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家、冠域商業及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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