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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搞錯] ▼艷照泄異國網站…女子狀告無門!

A、崩潰:男友不願分手群發艷照網址

今年24歲的陳曉娟長相乖巧。她跟熱戀的男友張勇原本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幾年前還拍攝了多張“艷照”。

去年年底,張勇去了歐洲某國家,並且加入了該國國籍。陳曉娟因為家庭原因不願意跟隨張勇出國,長期分居兩地的生活讓陳曉娟備受折磨,她幾次委婉地跟張勇提出分手,張就是不答應,兩人就這樣藕斷絲連。

今年6月,陳曉娟的母親下達了“最後通牒”,堅決要女兒跟張勇分手。陳曉娟一狠心,與張勇中斷了聯系。為此,張勇非常傷心。

今年7月初,陳曉娟陸陸續續接到朋友的電話,很多人欲言又止,只是委婉地提出不要把私人照片外泄。陳曉娟慌了,根據朋友提供的網址,她進入了一個國外域名的網站,里面有多張她跟張勇的“艷照”。

陳曉娟很憤怒地給張勇打電話,責問他為什麼這樣做?張勇說:“我就是不願意跟你分手!” 由于陳曉娟的很多鄰居朋友陸續接到了張勇的短信,請大家“瀏覽某網站”。

陳曉娟的鄰居對此指指點點,看著朋友們疑惑的目光,陳曉娟十分痛苦;還有人甚至對其母親說:“你女兒長得文文靜靜的,怎麼還拍那些照片哦!”

B、無奈:國外登艷照本地法院管不著

陳曉娟說,她要通過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個清白。日前,陳曉娟在母親的陪同下到青羊區法院起訴,狀告張勇名譽侵權。

法官了解情況後說:“我們法院無法受理此案。”法官解釋說,網絡侵權的法院管轄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網絡侵權涉及範圍很寬,只要有人打開網站看到了陳曉娟的照片,她的名譽就受到了侵害,如果看到的人範圍寬,侵權的結果發生地就很多。

張勇已經加入了外國國籍,侵權行為地也在國外,所以到侵權結果地立案是唯一的選擇。 青羊區法院立案庭建議陳曉娟在她家所在地金牛區法院立案,因為知道“艷照”的人大都是陳曉娟的鄰居朋友,從侵權結果發生地立案是最接近的立案依據。

但至于能否在金牛區法院立上案,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

C、網友:跟老公拍艷照也不安全

對于陳曉娟的遭遇,很多網友在表示同情的同時,也就此事展開了熱烈的討論。網友楚狂人說,“這妮子還是太天真,以為愛得死去活來就能修成正果嗎?這年頭跟誰拍艷照都不安全啊,就是跟老公拍,以後老公離婚了,還是有可能泄露你的私密照呢。”

網友“跟蹤追擊”羅列並鏈接了最近國內很多“艷照”泄露的例子,比如廣漢女子郝鈞近日就走上法庭,提出和身為該市某局副局長的丈夫楊某離婚,而且還拿出了自己給丈夫拍的“艷照”作為證據;

而珠海一位男子跟女友分手後因愛生恨,不但在網上專門開了一個空間污蔑女友和貼“艷照 ”,甚至還跑到女友的家鄉去,在村民們家門口到處張貼女友的“艷照”和污蔑性文字,弄得女孩一家人在家鄉抬不起頭,女孩一度曾想自殺。

而前不久重慶版的“ 艷照門”更是與陳曉娟案件極其相似:女友提出分手,隨後交上新男友,原男友不甘心,在網上發布十余張女友裸照及兩人交歡時的照片,以逼迫女友回心轉意,被女友告發。

當地警方以該男子涉嫌侵犯他人隱私為由,對該男子處以治安拘留10天。 有網友借此開玩笑地表示,看來怎麼都不安全,還是別拍艷照最好。

D、專家:做事要有承擔後果的勇氣

南京律師許先生昨天听說此事後告訴記者,陳曉娟一案正好處于法律的“真空”地帶。網絡侵權的法院管轄問題一直備受爭議,因為網絡侵權的侵權行為地難以確定;由于網絡空間的全球性、虛擬性和網絡管理的非中心化,傳統的地域管轄原則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南林大一位社會學家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陳曉娟已經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既然當時做了,就必須有承擔後果的勇氣。

而且從此前發生過的案例上來看,法律對此的約束十分模糊,像重慶版那個“艷照門”,男子只是被拘留了十天,幾乎無關痛癢,而且即使法律予以重典,但傷害的事實和在公眾中的心理影響已經造成,而且現在的網絡全球化傳播新途徑和網絡速度會讓傷害成倍數放大,所以做事情一定要考慮到後果,不能一時頭腦發熱而為自己的將來埋下隱患,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 本帖最後由 yumiko123456 於 2008-11-23 11:33 AM 編輯 ]
她很天真很傻。
既然目前法律未能起到保護作用, 那我們就要自己保護自己, 還是別拍艷照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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