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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搞錯] 13歲女孩不慎壓死網友寵物狗… 為賠小狗當小姐賣身!

13歲的漢中少女負氣離家後來到西安網友薛志處,坐沙發時不慎將網友薛志女友代養的寵物狗壓死,為賠狗,在網友等人的引誘、介紹下,13歲少女無奈“坐台”賺錢賠狗。

  13歲女孩負氣見網友

  2008年6月初的一天,家住漢中的13歲女孩小麗,因一夜未歸與父母發生了爭執,父親一怒之下,便打了她一耳光,于是,她負氣離家出走。

之後,她到離家較遠的一個網吧里待了幾天,直到身上的錢所剩無幾。後來,她聯系上網友薛志。薛志當時正在西安打工,也是漢中人,小麗告訴薛自己想到西安玩玩,問他歡不歡迎。薛欣然同意,說讓小麗隨時到西安來找他。次日,小麗便搭車到了西安。

  薛志將小麗接到自己在西安糜家橋附近租住的民房中。與薛志同住的有其女友小丹、小丹的好友小妍及其男友吳波,小麗告訴大家自己15歲了。剛到西安的小麗覺得什麼都非常新鮮,住了幾天後她發現,小丹和小妍每天都是晚上出去白天睡覺,後來才知道她們倆都是“坐台小姐”。

  看電視壓死寵物狗


  2008年6月13日,小麗睡起來後,覺得無聊,便起身來到客廳打開電視,回過身將身體重重地向沙發投去,只听“吱”的一聲慘叫,小麗連忙跳起身子一看,才知闖禍了,頓時傻了眼。原來,小麗不小心一屁股坐在了小妍的袖珍寵物狗身上。

小妍等听到狗叫聲也連忙跑進客廳,看到小狗已伸長了四只小爪子,不斷抽搐,小妍急得對著小麗尖叫︰“你咋回事,眼楮長那兒啦?這下咋辦呀,這狗是別人寄養在我這里的。”幾分鐘後,小狗就死了。這寵物狗是小妍的朋友寄養在她那兒的,她打電話一問,被告知那狗價值1500元,小麗一時無力償還。


  為賠小狗當了“小姐”


  薛志等四人在吳波的提議下,提出讓小麗賣“處”賺錢賠狗,四人輪流勸說小麗。小麗支支吾吾半天,才說出自己那天一夜未歸並因此離家出走之時,才剛剛不是處女了。四人一下子沉默了,過了一會兒,他們開始合計著讓小麗賣個“假處”,得到小麗同意後,吳波趕忙為小麗聯系好嫖客,並一再囑咐小麗一定要謊稱還是處女。

  2008年6月19日23時許,薛志和小丹將小麗帶到了邊家村望園賓館256房間賣淫並收得賣淫款3000元。正當幾個人興沖沖地往租住處走時,那個嫖客突然打來電話,態度十分強硬地指責他們用“假處”騙熟客,還說如果不趕快歸還嫖資的話,就會有他們好看的。

就這樣,剛到手的3000元又還回了嫖客手中。之後,薛等又將小麗帶到廊橋夜總會坐台賣淫,掙到的800元全部交給了小丹。

  向父母求救逃出魔爪

  小麗畢竟只有13歲,客人的野蠻使其無法承受。在一次外出上網和同學聊QQ時,得知家人正在瘋了似的到處找她,老師還發動了和小麗有聯系的同學在網上尋找她的下落,同學在QQ上告訴她︰“你趕快回家吧,你媽都快瘋了,現在人都在醫院里了。”

小麗看後,哭著跑出網吧撥通了家里的電話,說出了原委。家人連夜趕到西安,將薛志等堵在房間並報了警,但吳波和小妍還是逃掉了。

  判刑5年網友上訴

  在對小麗依法進行詢問時,才知道她今年剛滿13周歲。但她自己也承認當時的確告訴薛等自己已15歲了。經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薛等人已構成引誘、介紹婦女賣淫罪。吳波和小妍均在逃,小丹另案起訴,薛被判有期徒刑5年。

薛當庭辯稱︰“首先我們不知道她只有13歲,她告訴我們她已經15歲了;其次,她是自願的,我們並沒有強迫她,也沒有隱瞞欺騙她,所以不存在引誘。”薛某提出上訴。

[ 本帖最後由 yumiko123456 於 2008-11-30 02:4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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