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感悟
; ~# D1 k: R. S/ }" o) |+ _Posted by abop 2009-12-1 9:52:00 SZ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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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周恩来总理曾骂过某个叛变的中共党员,说他的操守还不如一个妓女。其实,现在妓女的操守更是在日益提高。前些日子,A先生就向我讲述了他的一次“嫖娼”经历。 那是他生意上的伙伴请客,饭后一同去洗桑拿,桑拿之后就是按摩。朋友给他们每人安排了一个单间。A先生真的不想做什么按摩,不是因为什么道德的约束,这个世界上还有道德么?他是觉得那个地方不干净,他从小就有洁癖。但同行的朋友已昂然带路,他又不好太扫朋友们的兴,也就进了按摩间。 跟着进来的一位小姐还算漂亮,她站在那儿象仆人似地望着他,问:“我为你服务,可以吗?” 他原来并不知道对过来按摩的小姐不满意是可以换的,本来已打算“就犯”的他,居然试着说:“那就换一位好吗?” “也许我长得并不漂亮”,那小姐幽幽地说,“但我一定会努力为你服务,让你满意的。” 他不由地打量起小姐来,那双明澈的眼睛里居然有一种无邪的光亮,他妥协了。他不忍心让小姐失望。 “先生,请你把衣服全脱了吧”,小姐说。 “干什么?”他真的有些不明白了。“按摩就按摩,干吗要脱光衣服?” 小姐见他如此不解风情,就告诉他,到这里来的没有一个是真正做按摩的,全是做爱的。 “我不做!”。他立马从床上跳了起来。 “可你的朋友已经替你把钱付了。”小姐提醒说。 “那我也不干。”他说着,转而一想,他不做,小姐就没有收入,并且朋友已付的钱能否再收回也不可知,于是就说:“你就在这儿给我做个脚部按摩吧,反正他们已把钱付了,就算我做过了。” “大哥,看你也是一个好人”小姐一边给他脚底按摩,一边声明“:既然没有做,我也没有必要让你在朋友面前背黑锅,你给我签一个60元做脚摩的单就行了,昧良心的钱我是不会要的,这是我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A先生几乎被那位小姐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从商场到赌场,从法院到政府,看惯了失德失信的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了道德的亮光。 讲完这段经历后,A先生有些激动地说:“我开办了一个不太大的企业,工厂里被盗了,人家公安局说损失不上三万元不立案,工厂被流氓滋扰,派出所说没打伤、打死人,他们没时间问。可税务局倒是天天上门要税,明明是缴一万元就可以的税,他们非得要三万,你得拿出一万去打点,他们才能收一万了之。万般无奈我象报纸电视上教育的那样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去法院告他们不作为和胡作非为,可就连主审法院都认为有理的事,法院院长却要法官颠倒着判。因为,法院不敢得罪政府,院长不仅是刚从区委书记位置上调过去的政客,并且还是一个只会看领导眼色行事的法盲。 我觉得A先生的思维有些混乱,怎么把“嫖娼”与政府的事扯在一起说,没想到朋友话题一转又扯起了“小姐”。 你看人家那小姐,对客人毕恭毕敬,完全象个仆人。可我们的公仆那里还有半点儿公仆的样子?对小姐不满意你想换就换,可对你的上司,对一级政府,他娘的从头烂到脚,你也没有权力换掉他们。对小姐,你想嫖就嫖,不想嫖就不嫖,可我们的某些政府还不是天天强奸民意,他们代表人民出国旅游,代表人民公款吃喝,代表人民坐宝马、开奔驰,就是不代表人民的利益。他不为人民服务也罢,可还要人民纳税供养他们,完全不象人家小姐,为你做多少事收多少钱,坚守诚信绝不欺蒙客人,这小姐不是比政府强千倍、万倍吗? 我无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