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第二版刊發中央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專訪,他在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係進行解讀時表示,我們經常聽到某個行政首長因為重大安全事故被追究責任,但很少聽說有哪個地方的黨委書記或者紀委書記,因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力而被追究責任的。這種狀況必須改變。 tvb now,tvbnow,bttvb$ @1 V+ E4 R/ s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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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7 g9 I, Y 李雪勤說,各級領導班子要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班子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領導責任,切實做到“一崗雙責”。如果發現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有失職等責任問題,就要採取倒查的辦法予以追究,絕不能以集體名義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