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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銀行家姦妻案 「騎呢」陪審團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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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8-26 08:05 AM
標題:
銀行家姦妻案 「騎呢」陪審團解散
三十四歲西班牙籍銀行家被控前年在住所強姦二十九歲內地妻子案,原定昨踏入第九日審訊,惟有陪審員前日稱被業主恐嚇,擔心「無命」再出席審訊,獲法庭解除職務,及後又揭發有陪審員私下「做研究」,利用手機冒認他人身分發訊息給自己,質疑呈堂的手機短訊證供是偽造的。法官同意該陪審員違反法庭指示,遂下令解散陪審團,將案件排期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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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定本周一開始結案陳詞,惟首席女陪審員在陳詞前,連同其父及友人致電法庭稱她被業主恐嚇,擔心「無命」再到法庭出席審訊,要求法庭協助她報警。法官黃崇厚認為無法查明事件,且法庭不適合處理此問題,下令解除其職務,令七人組成的陪審團只餘下六人。據悉,該名陪審員亦提出了尷尬、私人性質的理由,獲接納不宜繼續履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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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陪審團之後向法庭呈交問題,質疑辯方有否向電訊商核實由辯方呈堂的手機短訊證供,的確來自被告及其妻二人,因為呈堂的記錄只有人名而沒有電話號碼。其中一名陪審員更聲稱他曾做研究,用手機冒認他人身分發訊息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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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代表被告的大律師艾勤賢提出:法庭已指示陪審團只可參考庭上證供,該陪審員卻違反指示、自行做研究及有偏見,令審訊不公平,申請解散整個陪審團。法官認為該陪審員只是過分認真而非有偏見,但只餘五名陪審員並不恰當,遂在律政司不反對下解散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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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陪審員經抽選後,須宣誓根據庭上證供作裁決,私下研究是偏離陪審員應有的責任及「做多咗」。本案陪審員雖然令案件須重審、浪費法庭時間,但他只是對法律不熟悉,非刻意違規干預司法程序,故不會受到懲罰,照樣可收足九日審訊的「車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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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被指前年四月某晚,在家中飲醉及扣上大門防盜鏈,妻子因未能開門而召警及消防破門入屋,被告醒來後涉嫌盛怒下虐打及強姦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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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陪審團條例》,陪審員可按出席的日子獲發津貼。今年七月十七日起,陪審員津貼增至七百二十五元。換言之,本案陪審員經九天審訊後,每人可獲六千五百二十五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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