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 B3 I/ s: p3 K a Y凌青還談到,當時,中國在這個問題上處於兩難境地。如果支持200海裡經濟專屬區,有損中國在東海、黃海的利益;如果不支持,不僅得罪不少發展中國家,也傷及不少經濟利益。但現在看來,只強調200海裡經濟區具有反對超級大國霸權的一面,“同時也是各國對海洋資源佔有權進行重新分配的一面。我們的認識顯然不夠全面”。www2.tvboxnow.com2 V& z# n6 N, v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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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承認“認識不夠全面”已經無濟於事,況且這些事情並非外交代表團的責任。從1973年到1982年這十年,中國主管外事工作的主要是周恩來與鄧小平。周恩來是個小心謹慎之人,他對代表團的指示當然是以滿足毛爭當世界領袖的願望為優先考量,帶領發展中國家反霸權遠比區區小島重要。1982年簽約之時,鄧小平也想不到今後中國會有“崛起”的一天,更想不到中國會與東南亞地區的眾多“兄弟國家”陸續反目。 9 h T" h% [( {8 [; \1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N E& P3 o) s% c r' B今天的國際秩序是美國在二戰之後主導建構並加以維護,奉行道義原則成為主流,因此,弱勢國家可以依靠條約體系講道理,獲得一定程度的保護。但是,中國卻是一個信奉實力原則的國度,弱勢時會奉行“韜光養晦”策略,利用規則來保護自身利益;一旦認為自身變得強大,中國就希望改寫規則,比如從2011年開始,將外交原則“融入國際社會”變成了“主導國際規則的製訂”。《聯合國海洋公約》就是中國處於弱勢之時,在發展中國家的支持下,為兄弟國家爭取利益,與西方國家談判妥協折衝的產物。當中國“崛起”之後,認為國際間實力對比發生變化,就開始對國際秩序發起衝擊,所謂“規則”之類,在中國政府眼中,是用得著就是規則,用不著時可以擱置不問,與其對待本國法律的態度如出一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