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東部時間2016年9月28日,美國參眾兩院以超過三分之二多數投票否決了美國總統奧巴馬允許美國9·11受害者起訴沙特阿拉伯法案的否決案,這標誌著奧巴馬將黯然離開政治舞台。按照美國憲法的規定,總統有權否決國會參眾兩院通過的法案,但是,美國國會可以再次表決,如果超過三分之二否決美國總統的否決,那麼,國會通過的法案立即生效。在美國憲法歷史上,這種國會再次投票否決美國總統否決的現象極其罕見。部分新聞媒體認為,美國國會之所以作出這樣的表決,是想要讓美國總統徹底成為一個“跛腳鴨”,以失敗者的身份離開美國政治舞台。但是,也有一些新聞媒體發表文章認為,美國國會作出的極其罕見的表決充分說明,美國對外政策將發生重大變化。6 B, [' E2 d: S#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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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按照美國憲法的規定美國總統享有外交、軍事的決策權。不過,美國總統的外交軍事決策權是不全面的,美國總統對外發動戰爭,按照美國國會通過的法律,必須經過美國國會同意,即使出於緊急需要對外宣戰,事後也必須經過美國國會批准。美國外交戰略出自於白宮,但是,美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具有非常大的能量,如果美國總統作出的決定不符合美國國會議員們的利益,那麼,美國國會議員可以採取各種方式否決美國總統作出的決定。美國國會就曾經因為對奧巴馬的以色列政策表示不滿,直接邀請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到美國國會訪問,並且發表重要講話。這種“對著幹”的姿態不僅讓美國總統尷尬,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映出美國憲法所確定的三權分立原則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混亂性。0 m* }: Q. h4 {. T I9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