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電/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近日,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公務員辭去公職後從業行為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各級機關中原系領導班子成員的公務員以及其他擔任縣處級以上職務的公務員,辭去公職後3年內,不得接受原任職務管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中介機構或其他營利性組織的聘任,個人不得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5月27日《中國青年報》) www2.tvboxnow.com P P' l/ O( I- h
7 i2 f$ f; Q) w* `9 v! A a2 w: B 人力資源的自由流動,是新時代的必然。然而,當下體制內的人事管理工作以及“編制等於鐵飯碗”的現實,早已被時代拋棄,猶如在體制內外壘了一道墻,把體制內外隔成了兩個世界。這兩個世界,更像是兩個圍城,裡外的人互相羨慕,而又不能實現自由流動。 8 P: W6 Q% f5 T% Z
0 \2 |% c! d% s8 m) U 之所以公務員辭職需要被限制能成為一個社會命題,原因在於——權力仍然在市場經濟資源配置中占到十分重要的地位,甚至是絕對的支配作用。這說明,政府仍然可能決定著企業圍墻內的事,權力之手仍然可以亂伸亂摸,仍然不只是限於做好圍墻外的服務工作。這種現實,呼喚更加良性和完美的權力制約機制,也需要更加徹底的“放管服”改革。而打造單純的服務型政府,建設有限政府、陽光政府,更是有相當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