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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 六夫婦控《壹週刊》誹謗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7-11-15 08:19 AM     標題: 六夫婦控《壹週刊》誹謗

六對來自一個家庭教會的夫婦,於六年前興訟控告壹傳媒集團旗下刊物《壹週刊》誹謗他們是「換妻邪教」,案件原本於三年前進行審訊,但被告於開審前兩個月忽然要求取消審期,之後雙方接連修訂抗辯和回應,令案件一拖再拖,至今仍未再次訂下審期。原告於去年提出修訂申請,希望加入引用《聖經》反駁被告的抗辯理由,但未獲聆案官批准。原告不服聆案官的決定,提出上訴,法官押後考慮一年後,昨駁回上訴。' ]9 p) ]+ l( |/ C/ m/ ^1 \
案中兩名被告依次是《壹週刊》的出版兼印刷公司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以及該刊時任總編輯李志豪。涉案文章刊於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出版的第一○八八期《壹週刊》,標題是「換妻邪教」。十二名原告指涉案文章誹謗他們,要求高院向被告頒發禁制令,禁止被告誹謗他們,並向被告索取一般及懲罰性賠償。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u0 ]8 N6 s: X7 ]
原告稱有需要引用聖經
* n  q: e: D- M( V2 W, n2 }) ptvb now,tvbnow,bttvb原告認為,他們有需要引用《聖經》,去證明他們的活動有宗教根據,以反駁被告指他們是「邪教」的指控。
8 z7 {( Q0 ?, |tvb now,tvbnow,bttvb法官指出,對於指原告是「換妻邪教」,被告沒有辯稱該說法是有事實根據,而只是辯稱該說法是公允評論,原告引用《聖經》涉及原告的主觀詮譯,無助法庭判斷該說法是否公允評論,因此不批准該修訂。案件現仍待正式排期審訊。
作者: hmaaaa    時間: 2017-11-16 12:25 AM

感謝大大的分享~感恩啊~~!
作者: 阿嘜人生    時間: 2017-11-16 01:14 AM

我覺得香港新聞太傾向負面,所以也是積極找正面新聞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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