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電/9月1日,輿論聚焦下的江蘇昆山“反殺”案嫌疑人於海明被公安機關認定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案件發生後,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派員依法提前介入偵查活動,查閱案件證據材料,對偵查取證和法律適用提出意見和建議,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做法也引起廣泛關注。 + d6 Z V8 e7 A& F. a# `% i
) d, ]' Z/ S9 Q4 ^2 |# n: l' e 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事件、“長生疫苗”事件、攜程親子園虐童案……檢察機關為什麼提前介入這些產生極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效果如何?今天,《法制日報》記者就此採訪了法律人士。專家認為,提前介入工作機制雖然取得了矚目成績,但也存在一定問題,這主要表現在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的深度和尺度究竟該如何把握上。引導偵查並非替代偵查,檢察機關參與度過深、過寬,可能面臨干擾公安機關正常偵查作業的爭議;而參與度過淺、過窄,又可能淪為紙上談兵,達不到真正引導偵查的目的和效果。 4 w8 O3 q+ q! j9 [) J/ {www2.tvboxnow.com & E0 s8 X0 E& t qwww2.tvboxnow.com 引導監督公安機關偵查活動 . L: N& v D8 Q6 _" N
2 {7 E. |* j$ [7 I4 p 在江蘇昆山“反殺”案的通報中,昆山警方提到“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萬毅告訴記者,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是指檢察機關對於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在偵查環節應公安機關的商請或認為有必要時,主動派員介入,對公安機關收集證據、適用法律提出意見,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 M) A& v" L, p( K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j' {7 w( _0 e9 ^% w( [4 v# z公仔箱論壇 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截至目前並沒有直接、明確的法律條文依據,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時,草案中一度對重大刑事案件檢察機關可以提前介入作出授權性規定,但最終通過的刑訴法修正案删除了這一規定。 www2.tvboxnow.com% k) b `. M. U5 G! k
3 }. l4 \: T7 ^0 `- C公仔箱論壇 雖然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規定,但在多年司法實踐中,各地檢察機關或多或少制定了關於提前介入工作機制的一些規範性文件,江蘇、山西、四川、廣東等地也有一些經驗性做法。 公仔箱論壇$ m r0 g. k; j* I7 b* x9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