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澳門]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日確定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9-2-6 07:40 AM
標題: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日確定
2月5日電/4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頒布的行政命令,訂定2019年6月16日為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日。這意味著澳門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的相關程序開始啟動。
2 r+ ] T* |# X9 j3 O$ {# atvb now,tvbnow,bttvb
. V9 J* j& y% o! w/ P& } |0 }: a
根據澳門基本法,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是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由4個界別共400名委員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簡稱選委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 u8 w7 m G3 S2 \& E! I7 f( Q
4 H+ V7 V- }5 Z8 n; t* Q- p
選委會委員第一界別為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別為文化界、教育界、專業界、體育界;第三界別為勞工界、社會服務界、宗教界;第四界別為立法會議員的代表、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
1 S9 R9 a2 S+ i2 W( Xtvb now,tvbnow,bttvb
9 ?0 F( n( i0 h; htvb now,tvbnow,bttvb
根據澳門特區相關法律規定,自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日期公布後15日內,行政長官須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和委員。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的選舉日期應早於行政長官選舉日期至少60天,而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須早於行政長官選舉日30天。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www2.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