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奇人奇事] 男子谎称重庆百货大楼有炸弹 被判服刑10年 [打印本頁]

作者: 无印良品    時間: 2008-9-29 04:18 PM     標題: 男子谎称重庆百货大楼有炸弹 被判服刑10年


郑旭华被判刑10年  

  谎称重百有炸弹 男子获刑10年

  男子编造702上有炸药,被判4年;棒棒编造重百顶楼有炸弹,被判5年。

  一个虚假恐怖电话为自己换来了十年有期徒刑。昨日上午,渝中区法院对奥运前发生的3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进行公开判决。百余名市民到场旁听。

  在渝中区法院4楼大审判庭,该院副院长谭国贞先后宣布了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一审判决结果。

  其中,编造702公交车有炸药的被告高四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编造重百大楼顶楼有定时炸弹虚假恐怖信息的棒棒王世海,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8月2日编造解放碑中心重庆百货大楼负一楼至三楼安装有定时炸弹,造成解放碑商圈封街4小时的被告郑旭华获刑最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在宣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谭国贞副院长表示,这三人的行为看似差不多,但实际上因为造成的后果不一样,所以刑期差别很大。郑旭华打电话当天正值周六,在解放碑休闲、逛街的人非常多。他的一个恐怖电话造成大量群众紧急疏散、大量商家关门停业、警力也大大损耗,当天直接经济损失就达300多万。而棒棒王世海虚假报警当天是周一,造成的后果没有那么严重。

  得知判决结果,王世海称不会上诉,郑旭华与高四明则表示要上诉。
作者: orz粉素屌    時間: 2008-9-29 07:21 PM

成年人,说话要负责啊!
作者: shjfy7    時間: 2008-9-29 11:32 PM     標題: 塔尖上同声传译的一群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www2.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