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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冇搞錯] 強奸14人殺6人! 特大強奸殺人案犯的犯罪歷程! [打印本頁]

作者: yumiko123456    時間: 2008-10-9 12:43 PM     標題: 強奸14人殺6人! 特大強奸殺人案犯的犯罪歷程!

城市角落里的流浪漢,衣衫襤褸,蓬頭垢面,畏畏縮縮。面對這種形象,誰能想到,他是一個系列強奸殺人案件的凶手。3年前,在昆明強奸、搶劫、殺害一名女子後,他流竄到湖南、廣西,一路瘋狂作案13起,有時兩次“下手”的間隔時間僅為兩天。在3年的時間里,共有14名女子受害,其中6人被他殺人滅口。

2008年9月8日,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搶劫、強奸3項罪名將犯罪嫌疑人段金全起訴至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據了解,這是全國最大的一起系列強奸殺人案。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周和玉說:“該案觸目驚心,令人發指,我們檢察機關應加大指控出庭力度,依法嚴懲!”

心理扭曲:源于童年生活陰影

今年33歲的段金全,是雲南巍山縣大倉鎮人。他黑黑的臉龐上表情冷酷,手臂上全是青色的紋身,說話時語氣老道。面對記者采訪,他說:“從我第一次坐牢出來,我就不知道‘怕’字怎麼寫了,只要我能生存下來,做什麼都可以,對于所有被殺的人,我沒有愧疚,那是他們的命,就像我現在這樣,是我命中注定。只是這樣的結果,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是與警察搏斗一番。”說這話時,他敘述平靜,好像在講別人的故事。

在段金全很小的時候,他就有了殺人的想法。那時他想殺的人是他的後媽。親生母親去世後,爸爸很快又結婚。自從後媽進門,段金全就沒有過一天好日子,常常吃不飽,穿不暖。有一次,因為一點小事和後媽吵了起來,他抄起菜刀就往後媽身上砍,幸好當時被別人拉住。過了幾年,爸爸去世了,段金全就真的成了沒有人管的“野孩子”,成天在外面瘋,“我不靠任何人養活,我從小就能自己養活自己,不管用什麼方法”。

10多歲的段金全開始浪跡天涯,四海為家。1995年,他遇見了他的第一個女朋友,“我還是很愛她的,如果沒有去坐牢,我相信我們能永遠在一起”。段金全話語有些傷感,但表情仍然冷硬。

1997年,他準備和女朋友開一間小賣部,為了籌集啟動資金,他開始第一次搶劫,結果被抓,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2003年假釋出獄。出獄後的生活越發艱難,“我生活在最底層,沒人看得起我,我要報復這個社會……”心靈扭曲的段金全腦袋里產生了一個可怕的念頭,從此一發不可收,最終走向強奸殺人的不歸路。

首次殺人:將受害人埋在“家”門口

2004年,居無定所的段金全在昆明操起“老本行”——靠乞討為生,並臨時搭了個窩棚,把“家”安在了現在昆明白塔路延長線原昆紡附近,因為當時該路段正要施工,正好空出一大塊平地。

6月的一天,下午四五點鐘,段金全閑來無事,一個人坐在窩棚邊曬太陽。這時,一個身穿黑色牛仔服、長發披肩,腳上穿一雙紅色涼鞋,身高1.6米左右的女青年,從街對面的趙氏兄弟辣子雞餐館往這邊空地走過來。

“我看她的穿著打扮像是從縣區來昆明打工的,而且單身一人,于是就想搶她。”段金全事後回憶,當女子沿著東牆走向眼鏡蛇迪廳的停車場時,他從窩棚里一下竄出來,追上那名女子,從背後用手勒住女子的脖子。“旁邊有一水坑,里面有1米左右的積水,我把她拖到水坑里浸昏。當時心很慌……”

女子昏迷後,段金全看了看周圍沒有人,便將女子拖回到窩棚里,從女子身上搜走70多元錢之後又強奸了她。因為怕女子醒過來後報警,喪心病狂的段金全又將女子掐死。晚上10點以後,趁著街上人少,段金全在離窩棚100米左右的地方挖了個坑,將尸體掩埋了。之後又若無其事,繼續在埋尸點附近的窩棚里生活。半年後,他在此地又第二次作案,兩個到空地上玩耍的女孩同時落入他的魔掌,被他強奸後殺害了。他說:“我不害怕,有時閑來無事,我還會蹲在埋她們的坑邊上抽煙,回想一下她們的樣子。”

流竄3年:到湖南、廣西瘋狂作案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段金全似乎對搶劫強奸上了癮,而且喜歡襲擊單身女子。因為流浪,因為目標隨意性很大,使段金全犯案屢屢得手,他從不擔心有一天會落網,也從沒擔心過警察會來找他,他瀟灑地四處流浪。因為受害者都是在外打工的單身女孩,女孩失蹤後很久家人才會報案,加之段金全作案時很隱蔽,警方很難找到破案的線索。段金全,就這樣一路乞討逃竄到湖南、廣西瘋狂作案。

2004年6月27日中午,在雲南省建水縣蒙寶鐵路邊,段金全將一名24歲的女子倪某拉到草叢里,將其用皮帶勒昏,搶走其包里的40元錢,之後將她強奸、殺害。

2005年夏天,段金全逃到湖南省衡南縣三塘鎮。當年8月1日下午,他在三塘鎮三豐公司糧食儲備倉庫外的鐵路邊,將21歲的羅某挾持到倉庫內實施搶劫、強奸。之後將羅某殺害。

2006年的12月,他又逃到廣西柳州,連續作案8起。與前面幾次作案不同的是,搶劫、強奸後,他不再殺人滅口,而是放受害者一條生路。

2006年12月17日10點左右,段金全在柳州市柳北區躍進路勝利立交橋下的鐵路道口,用鐵棍將王某擊昏,搶走其挎包;2007年1月4日凌晨兩點,在柳州市柳南區鵝山路一住宅樓旁,他用鐵棍將岑某擊昏,搜走其身上的120元錢,後將岑某拖到無人處實施強奸。

讓人吃驚的是,不管是晚上還是白天,段金全都敢作案。從45歲的中年婦女到未成年的小女孩,都可能成為段金全的作案對象。2007年1月以後,他幾乎每個月都要出來“行動”一次,有時時隔短短兩天,他又要伸出魔掌。

電話泄密:殺人狂魔被抓

性格孤僻的段金全,喜歡一個人在鐵路上走,一走就好幾個小時。看到“目標”出現,就立馬下手。

在廣西柳州,段金全搶劫、強奸後一直沒殺人,直到最後一次作案時出現了“意外”。2007年4月29日凌晨3點多,他在柳州市柳南區鵝山路立交橋旁的一家理發店門前,用鐵棍將一女子擊昏。像以往一樣,他把女子抱到鵝山路菜市區的一空房內,正準備下手時,該女子竟甦醒過來,為防止她叫喊,段金全用鐵棍連續猛擊女子的頭部。女子死後,段金全又強奸了她,後又搶走其身上的13元錢和一部手機。

段金全每次作案都膽大心細,警方每次都找不到破案線索。可這次,不知是不是太大意,作案後他用死者的手機打了一個電話,而警方正是順著這條線索很快抓到了他。

段金全被捕後,如實說出了自己3年里犯的10多起凶案。根據他的供述,多起無頭強奸殺人案終于告破。

在看守所中,段金全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甚至沒有一點隱瞞,他反復說的一句話是:“這是我的命,只是結果不是我想要的。”他對所有的受害者沒有一點愧疚,甚至害怕都沒有,只說:“你們一定覺得我無惡不作吧,可我自己不這麼覺得!”

就沒有什麼值得牽掛嗎?一再被記者追問後段金全低下頭,想了幾分鐘,終于慢慢地說道:“我很想見見我的妹妹,我已經有10多年沒有見到她了。”關于段金全的心願,據說警方曾做過許多努力,但至今無法聯系到他的妹妹。

心理學家:陰暗的環境造成陰暗人格

一位心理學家對此案發表評論說,一個人成年前的經歷對他人格的形成、心理的發展有著決定性的影響,童年的生活經歷塑造著他對社會、對他人的態度。本案的被告人從小父母雙亡,又沒有受過學校教育,10多歲就流浪社會,在他成長的關鍵期,就失去家庭和學校的教育,底層社會的經歷,與罪犯、小偷、流浪者的長期接觸,使他形成扭曲的人格。印度電影《流浪者》中曾對此做過充分的詮釋,對這些生活在主流社會之外的“拉茲”,政府的民政、教育部門及社區都有收容、管教的義務。因為,改造一個“拉茲”就是減少一個潛在的罪犯,對其本人及社會都是積德行善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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