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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 透视镜\区议员犯法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蔡树文 [打印本頁]

作者: Mr.X    時間: 2020-3-10 08:37 AM     標題: 透视镜\区议员犯法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蔡树文

 反对派区议员一朝得志,语无伦次。继深水埗区议员李文浩贴出“蓝丝与狗不得内进”后,警方破获近年最大宗土製炸弹案,大埔反对派区议员又带头阻碍警方执法。
$ |' C) Q: X: z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靠支持、纵容及参与暴乱起家的区议员,视法律如无物,甚至为暴徒保驾护航。反对派区议员忘记了香港是法治之区,贴出“蓝丝与狗不得内进”通告,极具侮辱成分,早已触及歧视性法律。通告已经张贴多日,为何当局不依法办事?难道平机会默许这违法行为吗?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o7 N  m, Z& @. E
  前晚,警方在大埔调查近年最大宗土製炸弹案期间,大埔的反对派区议员纠众起哄,声称有人被困,召唤消防员到场。警方向消防出示法庭搜查令,消防亦向围堵人士清晰地解释,警方持搜查令合法地进行调查。. A6 f1 C% G! o) X
  除非在场区议员既聋、且盲、又哑,否则不会听不到、听不懂、看不到警方的搜查令及消防员的解释吧?他们在场叫嚣,目的是阻碍警方的调查。这些人起码触及三条法律:一是虚报案件;二是浪费纪律部队资源;三是阻差办公。
+ T! T# f/ _+ g8 j7 L( f* s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反对派区议员以为经历半年多的暴乱,背后有选票支持便可以无法无天。对不起,法律就是法律,法律不分政治理念,不分政治光谱。法律是所有人都不可能逾越的界线,犯法就必须绳之以法,这就是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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