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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西貢斑點狗「皮包骨」疑受虐 警方拘捕38歲男狗主! [打印本頁]

作者: manyiu    時間: 2020-11-18 11:07 AM     標題: 西貢斑點狗「皮包骨」疑受虐 警方拘捕38歲男狗主!

2020年11月16日週一



【on.cc東網專訊】本港連翻出現虐待動物個案,繼日前天水圍唐狗被殺、花貓被殺後身首異處,又新增一宗慘劇。西貢一隻年約14歲的斑點狗,疑因主人疏忽照顧,導致嚴重營養不良,身體已「皮包骨」無法正常走動,求生找食物期間闖入鄰居地方被發現。義工將其救起,以「虐待動物」報警及告知愛護動物協會。有關注動物權益的議員擔心,近日接二連三發生慘劇,會惹來倣效,批評現時法例「古舊」,促請政府訂立動物福利法補漏。

動物義工Catherine指昨日收到求助,在西貢井欄樹炭山村,有一隻名為Oreo的老斑點狗疑被人長期疏忽照顧。鄰居向她報稱近日聽到有狗吠聲音,然後斑點狗越過自己鐵欄闖入別人的地方,疑因太肚餓在四周尋找食物和水。斑點狗被發現時瘦骨嶙峋,接近「皮包骨」,身體極為虛弱,甚至無法抬頭與正常走動,又出現缺水情況。

斑點狗其後被帶往獸醫診所,發現身上裝有晶片,義工隨即聯絡其主人,但對方竟聲稱自已每日有餵飼兩次,獸醫則指說法無稽。Catherine已報警,斑點狗現時被送往愛協,但有指若主人未被落案起訴,仍有機會可把斑點狗接回。

一向關注動物權益的議員鄺俊宇表示,自己過去10年間一直關注該議題,但「未見過咁嘅現象」,他憂慮現時的社會風氣,施虐者認為虐待動物沒有後果,會惹來倣效。雖然現有《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對待動物,無論是野生或已被馴養,都屬違法和可處懲罰,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或罰款20萬港元。但鄺形容法例「古舊」,過往最高被判者只是監禁1年,「漏洞很大」,認為有必要立即制訂動物福利法,或提高刑罰至監禁10年才起阻嚇作用。

他又指,有關動物福利法案已於去年進行公眾諮詢,現時應進入提交立法會審議程序,但仍未審議。

愛協發言人回覆指,昨日接獲市民及警方通知,指於西貢發現一隻身形瘦弱的斑點狗。督察到場後將斑點狗帶回愛協灣仔總部,交由獸醫檢查、治理及暫為照顧。由於警方仍在調查案件,協會暫不便作出其他評論。

警方指,昨日下午約3時接獲一名42歲外籍女子報案,指在西貢炭山村發現一隻狗懷疑被不恰當對待。人員經初步調查後,拘捕一名38歲姓徐男狗主,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跟進。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又指,今年首6個月接獲的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數目為34宗,被捕人數為20人。而審結案件中的被檢控人數和被定罪人數分別為5和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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