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旗下的台灣《壹週刊》繼2018年4月4日紙本停刊後,周四(20日)證實將在本月29日結束營運。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指,如《壹週刊》決定停刊將遣散多達100名員工,事先須通知台北市勞動局及壹週刊工會,但工會及勞動局均未收到通知。《壹週刊》表示,所有員工權利,將依照勞基法等相關法令,得到合法保障。4 f. O0 F. q8 y+ V5 H"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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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壹週刊》在聲明中表示,因香港壹傳媒集團營運轉型的需要,決定結束營運,並向受影響的員工、讀者道歉,訂閱將於下月1日凌晨零時停止服務。# `* U, m: k! X- c( A$ B0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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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指,《壹週刊》全體員工已收到通知,於周四上午在辦公室開會。目前《壹週刊》的在保勞保人數近100人,資方須依法申請大量解僱,並提出大量解僱計劃書。台北市勞動局指,大量解僱必須在60日前申報,否則即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可罰10萬至50萬元新台幣(約2.58萬至12.88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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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與台北市新聞從業人員職業工會聯合呼籲,壹週刊資方應首先跟工會協商,協商未完成前,不得逕行宣布資遣員工。兩個組織又呼籲,台北市勞動局應積極介入,避免資方違法,若資方違法,應按日連續處罰。資方應優先提供勞動條件近似的轉職機會或轉業方案,最後才採用資遣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