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7歲青年在體育館更衣室偷走他人的銀包後,利用事主的信用卡盡情購物,三小時內豪花近 1.9萬元買衫、買手機甚至唱卡啦 OK。九日後,他身穿賊贓再現身體育館,遭好記性的警員認出被捕。青年昨認罪後,承諾可於三個月內,全數賠償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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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時被拍下容貌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d+ T; |8 u! j
初次犯法的被告林詠康,受僱於父親的公司任職跟車工人。辯方在粉嶺裁判法院表示,被告因無錢及貪心犯案。
( i4 H5 W* {) v9 A7 ytvb now,tvbnow,bttvb去年 12月 14日, 63歲男事主於大埔體育會李福林體育館更衣室洗澡後,發現銀包被偷,致電信用卡中心報失時,獲告知失卡已被人完成九項交易。警方證實,被告持失卡往大埔超級城及附近商場購物消費,有店舖的閉路電視拍下被告的容貌。同月 22日,警員到上述體育館巡邏,當場認出被告為疑犯。被告招認一切,表明身穿衣物屬賊贓。此外,他已將兩部用失卡購入的 i-Pod touch放售,獲款 2,800元。www2.tvboxnow.com& C, p" w. ~0 D( U( g: m8 ?* U
被告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共 12項罪名。案件押後至 4月 3日判刑,還柙看管。& D" d( G1 A0 }( p8 U+ B
案件編號: FLCC544,54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