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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搞錯] 被官强奸后警方询问笔录散播大街小巷

“我看到在县城的街道、广场的电线杆上贴着的、树上挂着的、地上扔着的,铺天盖地都是我在公安部门做的询问笔录。”5月18日,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化名——记者注)还清晰地记着两年前的那一幕,“我当时一下就懵了,没有感觉害怕,也没有感觉愤怒,一句话没说,眼泪就下来了。”

  49岁的张丽平告诉记者,她所说的询问笔录,是2008年3月21日至22日,她在被曲周县河南疃镇党委原书记石建设(化名——记者注)强奸后,到案发地邯郸市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报案后所做的,“当时按规定,在询问笔录中,我详细描述了被强奸的整个过程。”

  “询问笔录贴出来后,不大的曲周县城几乎人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更让她难过的是,世代祖居这里的家人和亲戚也为此受到了严重影响。

  “我儿子知道这件事后,什么也没说,流着泪,一份一份帮我从县城的各个角落把询问笔录找回来。”作为母亲,张丽平悲愤地说:“丢人啊!”事发后她曾一度精神失控,几次自杀。

  是谁泄露了原本应该保密的询问笔录?又是谁将其贴至大街小巷。为此,张丽平四处奔走,但已快两年了,这对她来说,仍是个谜,也没有任何人对此负责。

  长达七页的询问笔录详细记录强奸全过程

  2009年12月29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已对石建设强奸张丽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石建设趁张丽平酒醉之机,强行将张丽平衣服脱下,与张发生性关系”。判决“被告人石建设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张丽平告诉记者,2008年3月22日,案发后,她便到案发地邯郸市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报案。做了相关的法医取证后,3月23日,办案民警王永志、张宙在刑警一中队给张丽平做了询问笔录。

  “办案民警问的比较详细,大概持续了一小时左右。”张丽平告诉记者,因为办案需要,民警了解了她被侵害的整个过程。

  张丽平向记者出示了她从曲周县城捡回的被散发的询问笔录,她告诉记者,这正是她当时在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做的询问笔录。“记录强奸过程非常详细,长达七页。”她强调说。

  张丽平介绍说,她报案后,犯罪嫌疑人石建设多次找到她,求她撤案。

  她回忆说,事发后1个月左右,石建设又找到她当时在石家庄的住所。

  “这次,石建设再次求我撤案,并拿着手里的一份材料对我说:你报案时的询问笔录我都拿到了,你还告什么啊?”当张丽平要求看这份笔录时,“石建设拒绝,并说‘你知道怎么回事就行了’。”

  “石建设走后,我很快就找到了当时的办案民警王永志。”张丽平问王永志,询问笔录允不允许让外人看,可不可能泄露出去?王永志表示:绝对不可能!同时,他又追问张丽平为什么会这么问?“我告诉他石建设的情况后,王永志表示,只有当时丛台区公安分局的相关领导调过卷,别人再没看过。”

 鉴于此,张丽平也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只是请求警方抓紧时间办案。

  “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当众脱光了衣服”

  之后没多久,在石家庄市的张丽平突然接到了曲周县一位朋友的电话。

  这位朋友在电话中,突然问其起张丽平为什么久居石家庄?和石建设究竟怎么了?

  “当时知道这件事情的人非常少。”张丽平告诉记者,为此,她也对朋友推说没事。“而在电话中,我朋友却突然说,不可能!你快回来看看吧,大街小巷都贴着你在公安局的询问笔录呢!”

  当天,张丽平就返回了曲周县。

  当她在曲周县县城广场旁的草丛里看到,或用曲别针别着的,或散乱的,正是自己在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做的询问笔录。“眼泪刷地就下来了”。

  她和家人、朋友走遍县城的各个角落,试图把被散发的每一份询问笔录都找回来。“街道上、广场上、墙上贴的,树上挂的,地上掉的,到处都是。”张丽平甚至想花钱收集这些散发的询问笔录,但这个想法很快被家人制止了:很可能有人为了获利,不断复印这份笔录,从而形势更加难以控制。

  她和家人一共陆陆续续从曲周县城的街道上捡回了20多份询问笔录。

  但更令她和家人不安的是,有朋友告诉她,这份询问笔录甚至被人发到了互联网上。

  “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当众脱光了衣服,简直无地自容!真不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张丽平对记者说。为此,她精神失控过,也自杀过。5月18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移动左手的手镯,露出左手手腕一道长长的疤痕。

  张丽平告诉记者,此后两年,她感觉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好一些的时候,就会到有关部门奔走,“想要弄明白究竟是谁外泄了我的询问笔录?又是谁将它四处张贴”。
法学专家:询问笔录应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外泄

  2009年1月9日,报案9个月之后,石建设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3日被逮捕。而案件一审开庭审理时,由于涉及个人隐私,丛台区法院组成的合议庭没有公开审理此案。

  “司法机关的询问笔录应该属于秘密,如笔录是从办案机关流出的话,办案机关是要承担责任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孙燕山评论说。

  孙燕山说,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转入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案在犯罪嫌疑人批捕前,询问笔录就已流出,应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外泄。

  为此两年来,张丽平多次找到丛台区、邯郸市等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

  张丽平拿出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2009年8月23日给她出具的《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上面写着‘将在60日(如特殊复杂情况将延长30日)内向你作出书面答复意见’,可我至今也没有收到任何说法。”她对记者说。

  5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丛台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处长袁清波,他答应马上帮助联系相关人员接受采访,但此后再联系袁清波时,他的手机便再也没有接通过。于是记者联系办案民警王永志,王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试图联系丛台区公安分局局长杨俊海,但其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始终无人接听。(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分明有人设计拿她在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做的询问笔录,然后做报复。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应该立刻找出谁是泄漏询问笔录的公安。要不然很难给市民们的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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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feel very sorry for the women , she was already very unlucky and full of shameful feeling to be raped. How could the police be so cruel as to release such thing to let everybody knows?
Do they ever think of the victim's  feeling ? It will effect her whole family and even all her relatives. When people doing such things do they ever think of what if it was happen to your mom, your wife, your daughter, your granddaughter? How can people be so cold blo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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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4 shar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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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umiko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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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名人因為被偷拍或者照片被盜導致欲照親密錄像外洩,這些已經對他們造成傷害,更何況是被強姦?!好不容易克服的陰影又再一次入侵~這種行為真的是人神共憤天地不容!簡直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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