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漢涉嫌擅自帶走與內地妻子所生的女兒,有律師表示,男方行為已屬拐帶,妻子可向法庭申請臨時撫養權命令,要求[url=]入境處& u* ^* `) \; D8 }0 i% _. c W: I
[/url]在男子入境時將之拘捕。另社工呼籲,夫婦感情出現問題時,任何一方絕對不可將子女私自帶走,因這非常殘忍,應理性地通過法律處理問題。 律師鄧達明表示,男子私自將女兒帶走,行為已屬拐帶,女事主可向家事法庭申請臨時撫養權命令,法庭會通知入境處,當男子入境時將他拘捕,若男子不將女兒交回女方照顧,會被判蔑視法庭。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0 T2 I. |9 ~1 B3 F2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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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0 N8 {. e8 n[/url]督導主任郭志英表示,夫婦一方私自將子女帶走事件偶有發生,離開一方希望與對方斷絕關係,加上擔心不能成功奪得子女撫養權,為了避免爭吵,故選擇不動聲息帶子女離開。郭說,案中夫婦為中港婚姻兼忘年戀,由於文化、年齡上有很大距離,若不努力維繫關係,感情便很易出問題。她呼籲夫婦應透過法律處理離婚及撫養權問題,私自帶走子女是殘忍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