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国内刑法,我觉得事例中的刑罚有点重,考虑到案例中并非以威迫和暴力手段实施强奸的事实,判罚4~5年比较适当.但系个官虽接纳,但系无采用,只有上诉呢一条路拉.所以呢个案例警告时下的年轻人:有爱悟系大洒噶,有FEEL悟系大洒噶,要顾及后果.要知法.但系国内对于性教育呢一方面仍然缺失,学校会讲但悟会详细,回家问家长,家长会谈性色变.成年人尚且对性的认识都悟全面,更何况是年轻人.年轻人毕竟对性有好奇,然而了解的途径只有朋友同学之间或者通过网络,电影等几条小渠道去认识.这些带给年轻人的只有不全面的性知识,更有可能导致他们因一时的好奇而犯法.所以国内推行全面的性教育课程已经逼在眼前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