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氣屬於危險品,盛載石油氣的車輛均會標上「高度易燃物品」及「不准吸煙」的警告字眼,若遇上少許火花便有機會引起大爆炸,過往便曾有載有石油氣的車輛因遇火種而發生意外。有立法會議員直斥,政府對石油氣瓶車跟進不足,無疑是「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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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8 }1 N7 b3 P/ _( ^3 V: Z# |1992年,一輛停泊於屯門青杏徑露天停車場盛載危險品的貨車遭縱火,火勢波及其他運載石油氣的貨車,導致連環爆炸,致5人受傷。而在2009年何文田忠孝街一個露天停車場遭人惡意縱火,焚毀5輛貨車,其中一輛載有50罐石油氣的貨車被波及,幸及時被消防員撲滅火種。在2008年,九龍城世運道一個露天停車場亦有縱火案,火頭險些波及3輛載有石油氣瓶等危險品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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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q9 h0 H/ m0 N'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批評,政府未有妥善處理石油氣瓶車停車場問題,配套不足。他提到,尤其是北區,不少村屋或舊樓仍使用石油氣煮食,促政府加快處理,否則一旦發生意外可能後果嚴重。徵信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