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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搞錯] 女流氓組強盜集團 8天內兩次當眾奸淫小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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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殘的女流氓張吟霞組討債及強盜集團,身背九案被重判十九年半。


        3月23日電 據台灣媒體報道,橫行高雄縣市的女流氓張吟霞,號召手下組成討債及強盜集團,除強押托她討債的殘障婦人強拍裸照劫財外,另又搶劫超商、隨機押夜歸女搶劫。甚至囚禁一名被討債對象,逼迫加入該集團並當同伙面前性侵他。性侵部分,該女子先前已被判三年二月定讞,高雄法院針對她強盜等九案再判刑十九年半。

  橫行台灣高雄的女流氓張吟霞,號召手下組成強盜集團後,前年底把一名欠債者軟禁長達18天,不僅逼對方手淫,並爬上對方身體強奸對方。暴瘦10公斤的被害人,不堪被性侵害,只好假裝加入強盜集團,當黑道女頭子的手下。昨天法官將張女判刑3年2月。

  性情暴烈 悍凶殘

  張吟霞(42歲)性情暴烈且犯案手法凶殘,不僅曾被通緝,還被警方提報為流氓。張吟霞至少涉及十多起強盜案。

  慘遭張吟霞強奸的林姓男子,因得罪張吟霞的朋友,張吟霞將林押到汽車旅館逼他還錢。先以膠帶捆綁林的雙手,還不時毆打、恐嚇。某天,張女看完色情片後性欲大起,命林幫她按摩,又當著其他同夥的面,命林躺下後,張吟霞直接跨坐在林的身上,演出活春宮。

  林姓男子本身也非善類,林也涉嫌強奸另一名女子,日前也被起訴。  律師說︰“強制性交罪沒有性別限制,只要違反對方意願性交,不管是男是女,都可判刑,但因女奸男的案例罕見,也違反一般人的經驗法則,法官在證據認定上,應會比較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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