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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高爾夫新規:業余球員可拿獎金 前提捐給慈善

業余球員現在可以接受職業獎金──不過有一個前提條件,這筆獎金必須捐獻給預先指定好的慈善機構,而這一點賽事主辦方之前已經知悉。( [1 i5 w- V4 i)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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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3-1b是業余身份最重大的改變之一,而這一改變將於2016年1月1日起生效。2 _5 [* g8 r( k! C2 K#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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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業余選手禁止接受獎金。在新的規則下,業余選手參與一場帶有獎金的比賽,不會冒著失去身份的風險,只要他們將所有收入捐獻給預先指定的慈善機構。這一改變,高爾夫主管機構表示,主要是因為全世界舉辦的慈善高爾夫表演賽越來越多,而它們的主旨是為了支持富有價值的慈善事業以及賑災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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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 n: L* X' X7 x, i& M6 r) t而另外一個重大改革包括:允許職業球員在一年的等待期之後,多達六年,而非五年申請轉回業余身份。5 `+ v- d0 R!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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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高爾夫協會資深規則主管湯瑪斯-派格爾(Thomas Pagel)說:“新的業余身份規則繼續提供了必要的限制,以鼓勵業余高爾夫球手集中精力應對這項運動的挑戰,而非獲取經濟利益。另外,如果高爾夫球員不想打職業了,我們希望給他們制造更為容易的條件重返業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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