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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搞錯] 日乞400元富過上班族‧女丐身擁萬元鉅款

(森美蘭‧芙蓉)超過百名本地與外國假乞丐湧至芙蓉謀生,森州福利局在一項取締行動中發現,乞丐甚至比一般上班族還要“富有”,其中一名女乞丐身擁近1萬令吉鉅款,銀行戶頭則有1萬5000令吉存款;另一名男乞丐也不遜色,手上握有1100令吉現款。

森州福利局局長米占指出,4名緬甸乞丐接受盤查時,聲稱他們一天行乞的收入可達423令吉。一些中國乞丐一天也可乞討到300令吉,有者甚至下榻廉價酒店,不再風餐露宿。

他說,“富有”的女乞丐現年64歲,她向福利局聲稱,她手上的9786令吉現款,及銀行的1萬5000令吉,都是她行乞所累積的存款。

疑與集團掛勾

他透露,福利局發現到在芙蓉走動的“丐幫”,尤其是外國乞丐,大部分是裝扮成潦倒、衣衫不整和楚楚可憐的模樣,以博取公眾同情,掙取更多的“收入”。

“目前有超過百名本地與外國假乞丐在芙蓉謀生,當局不排除假乞丐與一些集團掛勾,成群結隊而來,並在酒店寄宿。”

他說,調查也發現,中國乞丐大多利用旅遊簽證進入大馬,緬甸乞丐是使用聯合國難民救濟總署(UNHCR)旅行證件,從陸路進入大馬,行乞度日。

“中國及緬甸乞丐多是用10令吉搭德士,到芙蓉安邦岸齋戒月市場,以各種不同的手法和故事行乞。”

他指出,至於本地乞丐,他們一般上是來自北馬,被福利局官員扣查時,每人各懷9786令吉、1100令吉、423令吉、14令吉、71令吉不等。

米占表示,遭福利局扣查的外國乞丐一旦完成調查,將移交移民局等候發落;本地乞丐則由福利局援引1977年窮人(Orang Papa)法令提控上庭,再送入政府老人院安頓。

鑑定行乞區
50%“收入”歸舵公

森州福利局局長米占透露,有一個集團利用泰國人到森州汝來行乞,他們用由客貨車載泰國乞丐到某個地點,並以手機與舵公聯絡,以鑑定可獲豐厚收入的行乞區。

他表示,汝來鳳凰山莊夜市場人來人往,是泰國乞丐行乞好地點。到了午夜時分,乞丐就會用手機聯絡接頭人及結伴行乞的同道,一伙人集合後,便登上前來接應的客貨車離開。

“泰國乞丐中,有些是殘障人士,他們利用殘缺博取同情。有者甚至攜帶孩童行乞,裝扮可憐。”

據他瞭解,泰國乞丐是在首都租屋落腳,每人可行乞100至300令吉不等,而行乞所得的50%,將歸收容他們的舵公所有。



森州福利局執法人員把乞丐“請”離市集時,有者百般不願,賴著不走

公眾一旦發現乞丐行騙,可撥以下熱線向各縣福利局舉報:

森州福利局:06-765 9555 / 765 9556
芙蓉縣福利局:06-6015 798
瓜拉庇勞縣福利局:06-4811 163
仁保縣福利局:06-4581 400
日叻務縣福利局:06-613 6428
波德申縣福利局:06-6471 920
淡邊縣福利局:06-4411 646
林茂縣福利局:06-6851 472
normally those people get 'paid' to do this. there is a 'company' behind. the income will base on 'commission'.
我也感覺是這樣 公司經營 不知幾時上市呢
乞丐都幾好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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